[{"data":1,"prerenderedAt":-1},["ShallowReactive",2],{"$f1gbcr2btqha03":3,"$f104rpzp7hhhns":15,"seo:zh-cn:\u002Fcrimes\u002FCR-176-%E9%9D%9E%E6%B3%95%E5%90%B8%E6%94%B6%E5%85%AC%E4%BC%97%E5%AD%98%E6%AC%BE%E7%BD%AA":356},{"contact":4,"home":8,"notice":12,"footer":14},{"hotline":5,"wechat_qr":5,"work_hours":6,"callback_promise":7},"","09:00-21:00","30 分钟内回电（工作时间）",{"hot_crimes":9,"featured_cases":10,"recommended_lawyers":11},[],[],[],{"text":5,"enabled":13},false,{"icp":5,"address":5,"company":5},{"type":16,"title":17,"slug":18,"summary":19,"body":20,"cover":20,"author_type":21,"firm_id":20,"status":22,"visibility":23,"version":24,"published_at":25,"seo":26,"id":27,"created_at":28,"updated_at":28,"crime":29,"_locale":40,"_fallback":13,"tags":41,"related":42},"crime","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CR-176-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量刑与辩护要点。",null,"editor","published","public",1,"2026-10-22T11:48:41.994537+00:00",{},"dedf3f6a-5e2f-4c77-be79-145da249a618","2026-10-22T11:48:42.209552+00:00",{"crime_code":18,"name":17,"chapter":30,"section":20,"law_articles":31,"definition":20,"elements":33,"filing_standard":20,"sentencing_tiers":34,"defense_points":35,"judicial_interpretations":20,"faq":36,"related_crimes":37,"is_hot":38,"sort":39,"_locale":40,"_fallback":13},"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2],"刑法第176条",{},[],[],[],[],true,15,"zh-CN",[],{"cases":43,"faqs":130,"laws":186,"documents":240,"lawyers":312},[44,62,76,91,104,117],{"type":45,"title":46,"slug":47,"summary":48,"cover":20,"author_type":49,"firm_id":20,"status":22,"visibility":23,"version":50,"published_at":51,"seo":52,"id":53,"created_at":54,"updated_at":55,"case":56,"_locale":40,"_fallback":13,"tags":61},"case","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怎么判到5个缓刑的","zh-64903","本案由 张智勇律师团队 成功代理。( 张智勇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 ，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 基本案情 在未取得国家金融业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涉案公司成立后便开始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与资金放贷业务，并形成资金池。具体做法是：由业务主…","firm",2,"2022-01-17T00:00:00+00:00",{},"2e1fc802-ad7c-4d2b-ace7-896be990b784","2026-10-22T13:13:12.031355+00:00","2026-10-23T12:06:11.990872+00:00",{"crime_codes":57,"stage":20,"result":58,"result_detail":20,"amount_range":20,"region_code":20,"region_name":20,"court":20,"judgment_date":20,"lawyer_ids":59,"is_major":13,"facts":60,"issues":20,"strategy":20,"outcome":20,"desensitized":13,"_locale":40,"_fallback":13},[18],"缓刑",[],"本案由\u003Cstrong>张智勇律师团队\u003C\u002Fstrong>成功代理。(\u003Cstrong>张智勇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u003C\u002Fstrong>，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u003Cbr\u002F>\n\u003Ch3>\n\u003Cstrong>基本案情\u003C\u002Fstrong>\u003C\u002Fh3>\n在未取得国家金融业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涉案公司成立后便开始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与资金放贷业务，并形成资金池。具体做法是：由业务主管下属的投资顾问以发放传单以及人传人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投资宣传，按0.8％至1.5％不等的月息承诺保本付息，吸引社会公众向该公司的资金放贷业务投资。\n\n\t \u003Cimg alt=\"\" loading=\"l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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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多万元，非法获利32余万；被告人何某吸收公众存款900多万；非法获利近20万；被告人魏某吸收公众存款800多万，非法获利17余万；被告人周某吸收公众存款500多万，非法获利10余万。\u003Cbr\u002F>\n\u003Ch3>\n\u003Cstrong>辩护律师介入\u003C\u002Fstrong>\u003C\u002Fh3>\n张智勇律师带队7名资深辩护律师，为该案专门组成“辩护人专案团队”，为涉案公司的总经理助理、投资顾问等上述五名被告人进行深度、精准辩护。\u003Cbr\u002F>\n介入之后，张智勇律师团队找准时机，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做了大量有效辩护工作，向检察院、法院递交过数次材料，其中不乏近百页的法律意见书、调取证据申请书、专家意见书、案例检索报告等。将对当事人有利的减轻、从轻等情节全面展示给承办检察官、法官，后意见被采纳，对诸多有利情节予以了认定。\u003Cbr\u002F>\n除此之外，我还组织全所律师对本案进行了多次团队讨论，针对每一个法律事实进行抽丝剥茧地分析，形成并完善了完备的质证意见和翔实的辩护意见。张智勇律师之所以下定决心采用了集体讨论的团队办案模式，原因无非两点：一，人无完人，能力再强的人也会有薄弱环节；二，检察院、法院办案基本上都是背靠的团队资源，如果辩护律师还在单打独斗，辩护效果不如人意也是十有八九了。实践反复证明，我们无数成功案例的经验一部分就来源于此。\n\n\t \u003Cimg alt=\"\" loading=\"lazy\" src=\"https:\u002F\u002Fwww.cqzhihaolaw.com\u002Fzhihaozhu\u002Fuploads\u002Fallimg\u002F220117\u002F1-22011GQ620200.jpg\"\u002F>\n\u003Ch3>\n\u003Cstrong>判决结果\u003C\u002Fstrong>\u003C\u002Fh3>\n\u003Cstrong>张智勇律师团队\u003C\u002Fstrong>代理的这五名当事人全部获判缓刑！细数这途经的一年半载，可谓步步为营，办案中途丝毫不敢有一分懈怠，直到拿到宣判缓刑的好结果，此时心中的石头才落地。\n\n\u003Cimg a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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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某被公安机关立…",{},"3d4d7c9a-25ec-4b90-acbd-8f313b6f9982","2026-10-22T13:25:16.060059+00:00","2026-10-23T12:07:02.646805+00:00",{"crime_codes":100,"stage":20,"result":87,"result_detail":20,"amount_range":20,"region_code":20,"region_name":20,"court":20,"judgment_date":20,"lawyer_ids":101,"is_major":13,"facts":102,"issues":20,"strategy":20,"outcome":20,"desensitized":13,"_locale":40,"_fallback":13},[18],[],"\u003Cstrong>一、基本案情\u003C\u002Fstrong>\u003Cbr\u002F>\n甄某，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甄某系某公司某区经理，该公司以养老为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亿，甄某在担任经理期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数千万，甄某从中获利数万元。\u003Cbr\u002F>\n\u003Cstrong>二、律师辩护\u003C\u002Fstrong>\u003Cbr\u002F>\n甄某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其家人以及甄某本人都陷入了极度不安之中，甄某认为自己虽然是管理人员，要对整个部门负责，但就此摊上刑事责任的话就完全不合适，其实质上也只是一名打工者。为了寻求专业辩护，甄某通过朋友介绍，得知智豪律所是专业刑事辩护律所，便前往智豪律所咨询了解。\u003Cbr\u002F>\n智豪律师接待过程中，甄某把自己的涉案情况全盘托出。智豪律师，甄某把案情一一细致的进行了介绍，智豪律师亦抽丝剥茧一般逐层提炼，最终，甄某对智豪律师的专业能力予以认可，并当场签约。\u003Cbr\u002F>\n1.严格依据智豪办案规范办理案件\u003Cbr\u002F>\n接案后，智豪律师严格按照智豪办案规范，在24小时内开展会谈工作，在48小时内和承办单位沟通意见。\u003Cbr\u002F>\n2.智豪刑辩团队讨论\u003Cbr\u002F>\n    按照既定步骤，智豪律师将案件提交智豪刑辩团队讨论，讨论开始，刑辩团队就案件涉及的定性等进行了专业分析，之后就案件中存在的量刑情节作了详尽讨论，尤其是对公安机关对其的收押可能性作了精准分析。最终团队形成了完善的辩护策略。\u003Cbr\u002F>\n3.人性化服务\u003Cbr\u002F>\n   讨论讨论结束后，智豪律师仍继续和甄某进行沟通，智豪律师就相应的法律认定和司法适用作了详细介绍，甄某也对案件有了深刻认识，在智豪律师的引导下，甄某前往办案机关详细说明了情况。\u003Cbr\u002F>\n\u003Cstrong>三、案件结果\u003C\u002Fstrong>\u003Cbr\u002F>\n办案机关后对甄某的情况评价，认可了智豪律师的取保意见，对甄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u003Cbr\u002F>\n\u003Cstrong>四、关联法律法规\u003C\u002Fstrong>\u003Cbr\u002F>\n《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u003Cbr\u002F>",[],{"type":45,"title":105,"slug":106,"summary":107,"cover":20,"author_type":49,"firm_id":20,"status":22,"visibility":23,"version":50,"published_at":80,"seo":108,"id":109,"created_at":110,"updated_at":111,"case":112,"_locale":40,"_fallback":13,"tags":116},"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智豪律师辩护成功取保","zh-34508","一、 案情简介 陈某某，男，汉族，高中文化。2013年3月因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罪被某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陈某某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案，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当日立即前往 看守所 会见了当事人陈某某，了解案…",{},"5421023c-ac42-428f-a9f8-e34c2d6f05fc","2026-10-22T13:25:20.402767+00:00","2026-10-23T12:06:13.263962+00:00",{"crime_codes":113,"stage":20,"result":87,"result_detail":20,"amount_range":20,"region_code":20,"region_name":20,"court":20,"judgment_date":20,"lawyer_ids":114,"is_major":13,"facts":115,"issues":20,"strategy":20,"outcome":20,"desensitized":13,"_locale":40,"_fallback":13},[18],[],"\u003Cstrong>一、\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案情简介\u003C\u002Fstrong>\u003Cbr\u002F>\n陈某某，男，汉族，高中文化。2013年3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某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u003Cbr\u002F>\n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当日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陈某某，了解案件情况。\u003Cbr\u002F>\n会见中，智豪律师了解到：山东某某有限公司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为筹集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自公司成立以来，采取将款项以项目投资的名义存入公司账户，到期返还本金及高额利息等手段，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孙某某、王某某、喻某某、陈某某等人系山东某某有限公司业务员，在明知该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陈某某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10万元。\u003Cbr\u002F>\n\u003Cstrong>二\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律师辩护\u003C\u002Fstrong>\u003Cbr\u002F>\n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争取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智豪律师多次会见嫌疑人陈某某，随后承办律师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集体讨论，智豪律师为争取为陈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u003Cbr\u002F>\n\u003Cstrong>三\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案件结果\u003C\u002Fstrong>\u003Cbr\u002F>\n后智豪律师向承办机关多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与承办机关沟通陈某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意见得到了承办机关的采纳。随后智豪律师会见当事人，并告知其即将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相关情况。\u003Cbr\u002F>\n\u003Cstrong>四\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u003C\u002Fstrong>\u003Cstrong>关联法律法规\u003C\u002Fstrong>\u003Cbr\u002F>\n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u003Cbr\u002F>\n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u003Cbr\u002F>\n\u003Cbr\u002F>",[],{"type":45,"title":118,"slug":119,"summary":120,"cover":20,"author_type":49,"firm_id":20,"status":22,"visibility":23,"version":50,"published_at":80,"seo":121,"id":122,"created_at":123,"updated_at":124,"case":125,"_locale":40,"_fallback":13,"tags":129},"郑某某吸存金额数千万，智豪律师辩护终取保","zh-34513","一、 案情简介 郑某某，女，因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郑某某系某单位中干，其在担任单位某部门负责人期间，其所在部门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数千万，郑某某从中获利数万元。 二、 律师辩护 郑某某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无论…",{},"6409f559-48e4-4904-9acb-da2cac817e91","2026-10-22T13:25:14.977990+00:00","2026-10-23T12:07:02.260899+00:00",{"crime_codes":126,"stage":20,"result":87,"result_detail":20,"amount_range":20,"region_code":20,"region_name":20,"court":20,"judgment_date":20,"lawyer_ids":127,"is_major":13,"facts":128,"issues":20,"strategy":20,"outcome":20,"desensitized":13,"_locale":40,"_fallback":13},[18],[],"一、\u003Cstrong>案情简介\u003C\u002Fstrong>\u003Cbr\u002F>\n郑某某，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郑某某系某单位中干，其在担任单位某部门负责人期间，其所在部门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数千万，郑某某从中获利数万元。\u003Cbr\u002F>\n二、\u003Cstrong>律师辩护\u003C\u002Fstrong>\u003Cbr\u002F>\n郑某某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无论是其公司还是其家人以及郑某某本人都陷入了极度不安之中，郑某某认为自己虽然是管理人员，要对整个部门负责，但就此摊上刑事责任的话就完全不合适，其实质上也只是一名打工者。为了寻求专业辩护，郑某某通过朋友介绍，得知智豪律所是专业刑事辩护律所，便前往智豪律所咨询了解。\u003Cbr\u002F>\n一进入智豪律所，郑某某即被智豪律所满墙的荣誉所吸引，一个个真实的案例，一桩桩险中求生的经典案例均使得郑某某觉得来对了地方。\u003Cbr\u002F>\n在智豪律师接待后，郑某某把自己的涉案情况全盘托出。郑某某一案在整个市都属于影响力特大的案件，对此智豪律师介绍了智豪律所的团队辩护，让郑某某知道不是一个人在为她战斗，接近2个多小时的咨询，郑某某把案情一一细致的进行了介绍，智豪律师亦抽丝剥茧一般逐层提炼，最终，郑某某对智豪律师的专业能力予以认可，并当场签约。\u003Cbr\u002F>\n接案后，智豪律师严格按照智豪办案规范，在24小时内开展会谈工作，在48小时内和承办单位沟通意见。\u003Cbr\u002F>\n    按照既定步骤，智豪律师将案件提交智豪刑辩团队讨论，讨论开始，刑辩团队就案件涉及的定性等进行了专业分析，之后就案件中存在的量刑情节作了详尽讨论，尤其是对公安机关对其的收押可能性作了精准分析。最终团队形成了完善的辩护策略。\u003Cbr\u002F>\n\u003Cstrong>三、案件结果\u003C\u002Fstrong>\u003Cbr\u002F>\n取保候审。\u003Cbr\u002F>\n四、\u003Cstrong>关联法律法规\u003C\u002Fstrong>\u003Cbr\u002F>\n【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u003Cbr\u002F>\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u003Cbr\u002F>",[],[131,148,161,174],{"type":132,"title":133,"slug":134,"summary":135,"body":20,"cover":20,"author_type":49,"firm_id":20,"status":22,"visibility":23,"version":50,"published_at":136,"seo":137,"id":138,"created_at":139,"updated_at":140,"faq":141,"_locale":40,"_fallback":13,"tags":147},"faq","被认定集资诈骗，如何争取改成非吸？","zh-67408","被认定 集资诈骗 ，如何争取改成非吸？ 两个案子，都是向社会公众借钱，最后都还不上，被抓了。 第一个案子，老板做养老项目，向两百多个老人集资了三千多万。钱到账后，一部分确实买了地、建了房，还有一部分拿去还了前面投资人的本息。后来项目烂尾，钱…","2026-10-22T00:00:00+00:00",{},"d5134fc0-dab2-4742-ac57-6207e2952a18","2026-10-23T01:53:12.527766+00:00","2026-10-23T02:00:53.568148+00:00",{"question":133,"answer":142,"crime_codes":143,"stage":20,"audience":146,"_locale":40,"_fallback":13},"\u003Ch2>\n\u003Cimg alt=\"项目工地场景\" loading=\"lazy\" src=\"https:\u002F\u002Fwww.cqzhihaolaw.com\u002Fzhihaozhu\u002Fuploads\u002Fallimg\u002F261022\u002F1-2610221301160-L.jpg\"\u002F>\u003Cbr\u002F>\n被认定集资诈骗，如何争取改成非吸？\u003C\u002Fh2>\n\u003Cp>\n\t两个案子，都是向社会公众借钱，最后都还不上，被抓了。\u003C\u002Fp>\n\u003Cp>\n\t第一个案子，老板做养老项目，向两百多个老人集资了三千多万。钱到账后，一部分确实买了地、建了房，还有一部分拿去还了前面投资人的本息。后来项目烂尾，钱还不上，老板被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u003C\u002Fp>\n\u003Cp>\n\t第二个案子，老板号称做新能源，向社会集资五千万。钱一到账，马上转到个人账户，买房、买车、赌博，项目根本就是个空壳。最后老板被按集资诈骗罪起诉。\u003C\u002Fp>\n\u003Cp>\n\t同样是向社会公众集资，同样是还不上钱，一个判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个判的是集资诈骗。差在哪？\u003C\u002Fp>\n\u003Cp>\n\t差的就是四个字：非法占有目的。\u003C\u002Fp>\n\u003Cp>\n\t一、两罪在法条上，差了一个“骗”字\u003C\u002Fp>\n\u003Cp>\n\t刑法第176条规定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它的构成要件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简单说，就是未经批准地向社会公众收钱，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u003C\u002Fp>\n\u003Cp>\n\t刑法第192条规定的是集资诈骗罪。它是在非法集资的基础上，加上了一个核心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u003C\u002Fp>\n\u003Cp>\n\t看出区别了吗？\u003C\u002Fp>\n\u003Cp>\n\t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点在于“未经批准”——你未经许可，向不特定公众收钱，扰乱了金融秩序，但你一开始是想还的，也有还款的行为和意愿。\u003C\u002Fp>\n\u003Cp>\n\t集资诈骗，重点在于“骗”——你一开始就没打算还，用虚构的项目、伪造的材料、虚假的承诺来骗取资金，把钱据为己有或者挥霍掉。\u003C\u002Fp>\n\u003Cp>\n\t所以，两个罪名的分水岭，不在于“有没有向社会公众集资”，也不在于“最后还没还上”，而在于集资的时候，心里有没有打算还。\u003C\u002Fp>\n\u003Cp>\n\t二、“非法占有目的”不是嘴上说了算，得看证据\u003C\u002Fp>\n\u003Cp>\n\t实务中，最难认定的就是这个“非法占有目的”。老板被抓了，肯定说自己一开始是想还的，只是后来项目失败了、市场变了、运气不好。\u003C\u002Fp>\n\u003Cp>\n\t那司法机关怎么判断？法院和检察院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审查：\u003C\u002Fp>\n\u003Cp>\n\t第一，集资的项目是不是真实的。\u003C\u002Fp>\n\u003Cp>\n\t如果项目是真的，有实际投入，有经营行为，哪怕最后亏了，也更倾向于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项目是虚构的，或者虽然有项目但集资额远远超过了项目实际需要，资金明显被挪作他用，那就更倾向于认定为集资诈骗。\u003C\u002Fp>\n\u003Cp>\n\t第二，资金的真实去向。\u003C\u002Fp>\n\u003Cp>\n\t这是最关键的证据。钱到账后，是投入了约定的项目，还是立刻被转移、提现、用于个人消费、偿还个人债务、甚至赌博挥霍？如果大部分资金没有用于约定的用途，而是被随意处置，这就是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核心依据。\u003C\u002Fp>\n\u003Cp>\n\t第三，有没有还款的行为和意愿。\u003C\u002Fp>\n\u003Cp>\n\t集资之后，有没有按照承诺支付利息？到期后有没有想办法筹措资金还款？有没有和投资人协商延期、分期？这些行为虽然不能单独证明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辅助判断因素。反过来，如果一开始就没打算还，收了钱就失联、换手机号、跑到外地躲起来，那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就很明显了。\u003C\u002Fp>\n\u003Cp>\n\t第四，集资的手段有没有欺骗性。\u003C\u002Fp>\n\u003Cp>\n\t是不是虚构了项目的盈利能力？是不是伪造了政府批文、银行担保、审计报告？是不是用后面投资人的钱去还前面投资人的本息，制造“项目很成功”的假象？这些手段越虚假、越具有欺骗性，认定集资诈骗的可能性就越大。\u003C\u002Fp>\n\u003Cp>\n\t第五，集资人的个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u003C\u002Fp>\n\u003Cp>\n\t集资的时候，集资人本身有没有履约能力？如果本身就是负债累累、没有任何资产和收入来源，却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集资，那很难说他是真心想履约的。\u003C\u002Fp>\n\u003Cp>\n\t这几个因素要结合起来看，不能孤立地判断。实务中最复杂的，就是那些“半真半假”的案子——项目是真的，也投了一部分钱，但资金被大量挪用，最后还不上了。这种案子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是集资诈骗，往往就是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u003C\u002Fp>\n\u003Cp>\n\t三、为什么区分这么重要？因为量刑差太多了\u003C\u002Fp>\n\u003Cp>\n\t张智勇律师发现很多家属不理解：反正都是向社会公众集资，反正都是还不上，把人抓了、把钱追回来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分这么细？\u003C\u002Fp>\n\u003Cp>\n\t因为两个罪名的量刑，差距非常大。\u003C\u002Fp>\n\u003Cp>\n\t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三档量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能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实务中，如果退赔到位、获得谅解，判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也不少见。\u003C\u002Fp>\n\u003Cp>\n\t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且集资诈骗罪适用缓刑的空间极小——根据司法实务和相关司法解释，主观恶性深、退赃不到位的集资诈骗罪被告人，一般不适用缓刑。\u003C\u002Fp>\n\u003Cp>\n\t这意味着，同样集资一千万，如果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积极退赔后可能判个三五年，甚至有缓刑机会；如果被认定为集资诈骗，可能就是十年以上，甚至无期。\u003C\u002Fp>\n\u003Cp>\n\t所以，对于当事人和家属来说，罪名的认定直接决定了刑期的长短。这也是为什么在集资类案件的辩护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往往是控辩双方争夺的核心焦点。\u003C\u002Fp>\n\u003Cp>\n\u003Cimg alt=\"银行柜台场景\" loading=\"lazy\" src=\"https:\u002F\u002Fwww.cqzhihaolaw.com\u002Fzhihaozhu\u002Fuploads\u002Fallimg\u002F261022\u002F1-2610221302060-L.jpg\"\u002F>\u003C\u002Fp>\n\u003Cp>\n\t四、实务中的一个常见误区\u003C\u002Fp>\n\u003Cp>\n\t很多家属，甚至一些当事人自己，都搞混了一个概念：以为“最后还不上”就等于“诈骗”。\u003C\u002Fp>\n\u003Cp>\n\t不是的。\u003C\u002Fp>\n\u003Cp>\n\t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成立，不需要以“最后还不上”为前提。只要你未经许可向社会公众集资，承诺还本付息，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就构成了这个罪。至于最后还上还不上，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u003C\u002Fp>\n\u003Cp>\n\t反过来，集资诈骗罪的成立，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一开始就没打算还，即使后来阴差阳错还了一部分，或者项目意外盈利了，也仍然构成集资诈骗罪。因为诈骗罪保护的是被害人的财产利益，而不是最后的结果。\u003C\u002Fp>\n\u003Cp>\n\t所以，“最后还不上”既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必要条件，也不是集资诈骗罪的充分条件。关键还是在于集资时的主观目的和资金的真实用途。\u003C\u002Fp>\n\u003Cp>\n\t五、家属遇到这种案子，该关注什么\u003C\u002Fp>\n\u003Cp>\n\t第一，第一时间查清资金去向。\u003C\u002Fp>\n\u003Cp>\n\t这是辩护的根基。钱到底去哪了？是投入了项目，还是被转移挥霍？有没有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财务账册可以证明？资金去向的证据，往往比当事人的口供更有说服力。\u003C\u002Fp>\n\u003Cp>\n\t第二，收集履约行为的证据。\u003C\u002Fp>\n\u003Cp>\n\t当事人有没有按照约定使用资金？有没有支付过利息？有没有和投资人协商过还款方案？有没有做过延期、分期的安排？这些都能说明当事人至少一开始是有履约意愿的。\u003C\u002Fp>\n\u003Cp>\n\t第三，区分清楚是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u003C\u002Fp>\n\u003Cp>\n\t如果是以公司名义集资，资金进入了公司账户，用于公司经营，那么即便构成犯罪，也可能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法定刑处罚，只是责任承担主体和罚金承担范围和纯个人犯罪有所区别。\u003C\u002Fp>\n\u003Cp>\n\t第四，退赃退赔要趁早。\u003C\u002Fp>\n\u003Cp>\n\t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赃退赔是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越早退赔、退得越干净、获得投资人谅解的越多，量刑上就越有利。即使被认定为集资诈骗，退赃退赔也是从轻处罚的情节，虽然不影响罪名，但会影响刑期。\u003C\u002Fp>\n\u003Cp>\n\t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表面上都是向社会公众收钱，最后都可能还不上。但两者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一个是扰乱金融秩序的刑事犯罪，一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u003C\u002Fp>\n\u003Cp>\n\t差的这一步，就是“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u003C\u002Fp>\n\u003Cp>\n\t对家属来说，不要只看到“最后还不上”这个结果，而要回到集资的源头：项目是不是真的？钱去哪了？当事人有没有履约的意愿和行为？这些才是决定罪与非罪、轻与重的关键。\u003C\u002Fp>\n\u003Cp>\n\t把这些问题搞清楚，才能找到最有利的辩护方向。\u003C\u002Fp>\n\u003Cp>\n\u003Cimg alt=\"张智勇律师\" loading=\"l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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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保险以及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多个金融领域，行为方式多样，所涉法律关系复杂。那么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体该如何认定？\u003Cbr\u002F>\n《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规定：\u003Cbr\u002F>\n对以下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刑事责任：\u003Cbr\u002F>\n（1）中介机构以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为名，实际从事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甚至自融或变相自融等行为，应当依法追究中介机构的刑事责任。特别要注意识别变相自融行为，如中介机构通过拆分融资项目期限、实行债权转让等方式为自己吸收资金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u003Cbr\u002F>\n（2）中介机构与借款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中介机构与借款人合谋或者明知借款人存在违规情形，仍为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与借款人合谋，采取向出借人提供信用担保、通过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借贷业务等违规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②双方合谋通过拆分融资项目期限、实行债权转让等方式为借款人吸收资金的。在对中介机构、借款人进行追诉时，应根据各自在非法集资中的地位、作用确定其刑事责任。中介机构虽然没有直接吸收资金，但是通过大肆组织借款人开展非法集资并从中收取费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可以认定为主犯。\u003Cbr\u002F>\n（3）借款人故意隐瞒事实，违反规定，以自己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利用多个网络借贷平台发布借款信息，借款总额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或将吸收资金用于明确禁止的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等高风险行业，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应当依法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借款人将借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不作为犯罪处理。\u003Cbr\u002F>\n \u003Cbr\u002F>",[18],[],{"type":132,"title":162,"slug":163,"summary":164,"body":20,"cover":20,"author_type":49,"firm_id":20,"status":22,"visibility":23,"version":50,"published_at":165,"seo":166,"id":167,"created_at":168,"updated_at":169,"faq":170,"_locale":40,"_fallback":13,"tags":17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观故意的最新认定标准是什么？","zh-3428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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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2001年最高法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01）8号】精神，单位犯罪原则上不分主从，但具体案件可以分主从；在同一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分主从；…","2018-01-23T00:00:00+00:00",{},"1eafd10c-c7ed-4045-89db-ea6d9a3c1187","2026-10-22T13:31:38.817035+00:00","2026-10-23T12:05:52.200224+00:00",{"doc_type":252,"case_entry_id":20,"crime_codes":276,"file_key":20,"_locale":40,"_fallback":13},[18],[],{"type":242,"title":279,"slug":280,"summary":281,"cover":20,"author_type":49,"firm_id":20,"status":22,"visibility":23,"version":50,"published_at":270,"seo":282,"id":283,"created_at":284,"updated_at":285,"document":286,"_locale":40,"_fallback":13,"tags":288},"赵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一审辩护词1","zh-42279","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各位成员：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罪一案的被告人赵某及其近亲属委托，指派智豪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承办律师接受工作后，经多次与被告人会见和数次查阅本案案卷材料，又经过法庭审理，现针对本案客观事实，…",{},"54af0ce1-7b3d-4019-ab9d-78644ee4b6c8","2026-10-22T13:31:39.903577+00:00","2026-10-23T12:05:51.769651+00:00",{"doc_type":252,"case_entry_id":20,"crime_codes":287,"file_key":20,"_locale":40,"_fallback":13},[18],[],{"type":242,"title":290,"slug":291,"summary":292,"cover":20,"author_type":49,"firm_id":20,"status":22,"visibility":23,"version":50,"published_at":293,"seo":294,"id":295,"created_at":296,"updated_at":297,"document":298,"_locale":40,"_fallback":13,"tags":300},"李X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一审辩护意见1","zh-40165","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接受李XX委托，指派智豪律师担任李XX涉嫌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经法庭调查，查阅案卷材料，辩护人现依法发表辩护意见，恳请法庭予以采纳。 对于事实部分，辩护人主要意见…","2018-01-08T00:00:00+00:00",{},"10268503-509a-467c-8f7a-c8a4fc53b292","2026-10-22T13:32:01.692841+00:00","2026-10-23T12:05:50.122010+00:00",{"doc_type":252,"case_entry_id":20,"crime_codes":299,"file_key":20,"_locale":40,"_fallback":13},[18],[],{"type":242,"title":302,"slug":303,"summary":304,"cover":20,"author_type":49,"firm_id":20,"status":22,"visibility":23,"version":50,"published_at":293,"seo":305,"id":306,"created_at":307,"updated_at":308,"document":309,"_locale":40,"_fallback":13,"tags":311},"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辩护词2","zh-40186","其次，从公司管理结构来看，王某类的供述及其他证据能够显示，刘某某的直接领导是南方大区经理夏xx，夏xx只是AA投资有限公司下设的一个部门中中的负责人，夏xx上面还有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上面还有总经理。刘某某不仅要受到这3层领导的管理，其公司的…",{},"198aad6a-a1f9-48ef-96de-b89e39c53cc3","2026-10-22T13:31:55.201422+00:00","2026-10-23T12:05:50.411461+00:00",{"doc_type":252,"case_entry_id":20,"crime_codes":310,"file_key":20,"_locale":40,"_fallback":13},[18],[],[313,337],{"name":314,"slug":315,"avatar":316,"firm_id":317,"title":318,"license_no":319,"region_code":320,"region_name":321,"practice_years":322,"crime_codes":323,"stages":326,"intro":327,"honors":328,"wechat_qr":20,"cert_level":329,"coop_level":330,"is_active":38,"sort":331,"stats":332,"id":333,"created_at":28,"updated_at":334,"firm":335,"_locale":40,"_fallback":13},"王远","zhihao-08","\u002Fmedia\u002Flawyers\u002Fzhihao-08.jpg","db435d9f-ea3b-4910-bd90-20ed23e639ae","副主任律师","示例00000000000008","500000","重庆",27,[18,324,325],"CR-X-重大责任事故罪","CR-232-故意杀人罪",[],"王远律师，男，汉族，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自1999年1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 从业简历： 参与办理全国性、地区性重大刑事案件： 綦江虹桥垮塌案 德隆系德恒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8亿元案 开县井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 重庆屠宰行业王xx组织王远律师，男，汉族，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自1999年1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从业简历：\n\n参与办理全国性、地区性重大刑事案件：綦江虹桥垮塌案德隆系德恒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8亿元案开县井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重庆屠宰行业王xx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王XX故意杀人案主要服务客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n\n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重庆市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水产副食有限公司重庆原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重庆慧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入围律师库：\n\n2014年入围兴业银行总行律师库2018年入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律师库社会兼职情况：王远律师为人公道正派，于2017年受聘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u002F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于2018年受聘为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certified",10,7,{},"b4587bd3-d695-4fda-ad23-6982a68c8c66","2026-10-23T05:01:27.265066+00:00",{"id":317,"name":336,"license_no":20,"region_name":321,"address":20},"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name":338,"slug":339,"avatar":340,"firm_id":317,"title":341,"license_no":342,"region_code":320,"region_name":321,"practice_years":20,"crime_codes":343,"stages":348,"intro":349,"honors":350,"wechat_qr":20,"cert_level":329,"coop_level":330,"is_active":38,"sort":352,"stats":353,"id":354,"created_at":28,"updated_at":334,"firm":355,"_locale":40,"_fallback":13},"张家豪","zhihao-09","\u002Fmedia\u002Flawyers\u002Fzhihao-09.jpg","主任级律师","示例00000000000009",[18,344,345,346,347,144],"CR-X-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CR-213-假冒注册商标罪","CR-275-故意毁坏财物罪","CR-397-滥用职权罪",[],"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级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专注刑事案件辩护，包含重大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及新型网络犯罪，曾办理李再勇、周建琨等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CCTV报道的特大集资诈骗案。团队累计办理无罪案例40余件，代表成果包括打掉800万元受贿指控，诈骗案经历17次庭审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以及传销案核减近10亿金额、极限轻张家豪律师 主任级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级律师。\n\n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一、辩护特色张家豪律师坚持“证据导向”的辩护理念，围绕证据审查、程序合法性审查与案件定性分析三条主线开展工作，以程序违法应对、非法证据排除、关键证据定性突破为主要辩护路径，注重法学理论研究与办案实践相结合，依托17年团队集体讨论制度，深度制定针对性辩护方案。\n\n二、代表业绩长期专注刑事辩护业务，主攻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两大领域，重点承办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n\n张家豪律师及团队累计办理无罪案件40余件，多起案件获得无罪判决、不起诉、撤回起诉、撤销案件、缓刑、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结果，部分里程碑式案例获CCTV等媒体深度报道。代表性成果包括（团队部分代表案例展示）：（一）重大职务犯罪·云南省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受贿案，被CCTV、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报道；·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被CCTV、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报道；\n\n·贵州省原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受贿案，被CCTV、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报道；\n\n·某省部级领导关联人员职务犯罪案；\n\n·某管委会主任（正厅级）上亿受贿案；\n\n·青海省某县委原副书记、县长（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n\n·贵州某市市委常委涉嫌受贿罪一案；\n\n·某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涉嫌受贿、串通投标罪一案；\n\n·某县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涉嫌受贿、贪污一案；\n\n·某央企驻外公司总经理涉嫌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涉及复杂的跨国证据转化与证据合法性审查）·云南公安系统某厅级干部关联案件，成功解除留置；·新疆某市市长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介入后成功调取同步录音录像，推翻一审认定，成功改判；\n\n·某省自然资源副厅厅长、党委委员（副厅级）受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受贿案，受贿金额上千万，成功减轻处罚；\n\n·四川某科级领导严重违纪违法案（已官宣），历经6个月高压留置审查，成功无罪释放，当事人官复原职（此类案件极为罕见）·陕西某科级干部受贿案，在法院阶段提交新证据，证明客观证据与言辞证据存在根本性矛盾，成功打掉检察院、监委指控的受贿金额；\n\n·河北某医院原心血管内科主任受贿案，成功提出“不构成个人受贿，应认定为单位受贿罪”的辩护策略；·重庆市某街道办事处一级主任科员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诈骗案，二审成功争取开庭，将诈骗罪变更为合同诈骗罪，刑期直接减少6年；·云南某州国企领导受贿1200万，成功取保候审，检察院环节成功打掉800万受贿金额；·四川某医疗集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受贿一案，一审开庭后紧急介入，成功争取再次开庭；二审阶段再次争取开庭审理，最终获成功轻判；\n\n·新疆某文投公司原董事长受贿案，历经一审、二审、重审一审，最终刑期实现骤降；\n\n·广西某国企董事长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n\n·天津铁路系统某大型安保国企管理人员贪污案；\n\n·云南某交通集团（省属国企）管理人员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n\n·广西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犯罪案；\n\n·北京某区房管所所长房屋型贪污案，成功认定犯罪未遂，仅判刑2年；·公立医院院长受贿236万，成功轻判5年；·某大型能源集团总经理受贿380万，成功认定自首减轻刑期，保住合法财产；·某骨科主任受贿650万，成功改变定性为单位受贿罪，轻判1年2个月。·某医院一把手职务犯罪案，成功将“小金库”贪污金额打掉一半，受贿部分成功认定自首；\n\n·某审计局局长受贿案，成功降低刑期并保住财产100万元。\n\n·某财政局局长借款型受贿案，获成功轻判。·某区委常委、副区长（副厅级）配偶受贿千万案，督促监委说服检察院认定从犯，最终仅判3年多；·四川国企总经理受贿案，成功取保候审并判处缓刑；·某正处级干部系列案（涉嫌洗钱罪），在被指定监视居住后4天成功“突破式”会见，被羁押1个月后成功取保候审；\n\n·公安干警徇私枉法罪一案，成功调取同步录音录像，获成功轻判；\n\n·某省文投公司高管受贿、洗钱罪一案，两长（检察长、院长）亲自出庭，最终成功轻判，收获家属认可的锦旗；......（二）经济犯罪及其他刑事案件·轰动全国的故意杀人案，案件被多地新闻媒体集中跟踪报道；·涉案1亿元的集资诈骗案，被CCTV《今日说法》栏目报道；\n\n·某“黑老大”（第一被告），在面临七项重罪指控（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聚众斗殴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二十年起步重刑的绝境下，成功“摘黑”（涉黑定性不成立），并成功拿掉四罪，最终仅定三罪轻判；\n\n·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三罪），成功“摘恶”（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定性），并成功打掉两项罪名，最终仅认定一罪，实现“脱恶减罪”的重大辩护成果；\n\n·上市公司高管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历经五次开庭，一审成功轻判；继续上诉程序后，二审法院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目前继续为无罪辩护；·涉案金额近十亿的体彩“吃票”大案（涉及跟单、推荐单），在面临开设赌场罪重刑指控的情况下，成功改变定性为非法经营罪，最终仅获刑2年多；·某民营医院负责人涉嫌医保诈骗罪案（面临十年以上刑期），通过提交详尽法律分析报告，论证主观无非法占有目的、客观无典型诈骗行为，目前正在有力推动公安阶段撤案（无罪）处理。\n\n·“负面舆情优化”（有偿删帖）涉嫌非法经营罪案，成功证据不足不起诉；·重庆科技公司因有偿删帖涉嫌非法经营罪案，在已经退缴100万、前期认罪的基础上，公安阶段撤销案件；·非法换汇9600万大案，在检察院建议判刑7年的情况下，成功为两名当事人同时争取到缓刑；·走私奢侈品一案，成功获不起诉处理，保住当事人国企职位；·商人配合官员虚报供货数量，涉嫌贪污、行贿，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两罪缓刑；\n\n·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涉案金额两百余万，两放两抓，最终艰难缓刑，当庭释放；·10亿智天金融传销案，在案件二次退侦期间临危受命介入，法院最终仅判1年半；·“炸鱼炸死人”非法制造爆炸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法院最终宣判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无罪；·“一场约会引发的牢狱之灾”强奸案，成功实现无罪辩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非法行医致死案，成功实现逆转，将十年刑期降为两年；\n\n80公斤黑火药案，将原本“十年起步”的重刑辩护至两父子重获自由，成功取保候审；·组织卖淫案股东，在刑事拘留后两次笔录均被诱供引供的情况下，向检察院、公安法制等部门实名控告，37天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取保候审；·组织卖淫案股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成功不起诉；·茶楼老板开设赌场一审重判5年，二审介入辩护后，三人共减刑10年；·牛初乳保健品诈骗案，成功改变罪名为虚假广告罪，避免5年实刑，成功争取缓刑；\n\n·保健品诈骗案，将公安侦查阶段认定的600余万涉案金额，在检察院阶段降至20余万，刑期大幅度下降；·涉案金额百余万的恋爱型诈骗案，在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的示范庭中，获成功轻判；·盲盒抽奖CSGO皮肤，涉嫌开设赌场案，涉案金额7个亿，期间存在违法办案，已向中巡组实名控告（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德州扑克APP开设赌场案，在一审建议量刑8年的情况下，辩护后刑期成功减半（判4年），二审成功改判，保住合法财产近400万；\n\n·某网赌平台开设赌场案（涉案金额巨大），在检察院建议量刑7年的情况下，成功将刑期减半；\n\n·高科技企业高管涉嫌盗窃案，开创性制定“打价格认定结论”的辩护策略，将原定铁定起诉的案件硬生生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最终成功不起诉（无罪）；·“绝地求生”游戏外挂案，从技术原理切入辩护，实现无罪撤案；·“天才黑客”盗取500万虚拟货币案，成功逆转原本面临的十年重刑，认定罪名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成功打掉200万（35万个USDT）涉案金额，最终轻判2年有期徒刑；·网赌平台案，发送推广链接获利400万，成功争取缓刑；\n\n·赌博平台开设赌场案，成功获不起诉；·充话费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成功获不起诉处理；.....三、实务研究与学术成果张家豪律师坚持办案与研究并行，围绕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程序辩护及新型网络犯罪等领域持续撰写实务文章，注重从具体案件中总结辩护经验。\n\n板块一：职务犯罪与法律应对·纪委监委冻结了我的合法财产，可以申请解冻解封吗？·纪委把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后，是否对案子还有影响力？·张家豪律师：关于借款型受贿案的无罪辩护要点·家人被纪委留置后，律师提醒必须要知道的八个要点·纪委抓人前，他让家人转移茅台酒，结果全家陷入留置风险··老公被纪委留置，保公职或判缓刑有机会吗？·老公被留置，纪委能不能把我卡里的钱直接划走？\n\n·没有罪证，官员会被留置吗？·家人被通报严重违纪违法，后续居然无罪释放！·体制内必看｜公职人员没收到钱，也构成受贿！·拆迁补贴贪污案，开庭后律师紧急介入无罪辩护·职务犯罪遇到人为分案怎么办？这三个方法必须争取！·医院院长受贿千万，宣判前律师紧急介入，竟然峰回路转？.......板块二：金融犯罪与传统刑事案件·智豪实务｜非吸专题——分公司管理人员是否可认定为从犯？·智豪实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八大辩护思路（金额辩护篇）·同样是买专票抵进项，为什么有的是逃税，有的判虚开？·利用招商引资政策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返还如何定性？·非法经营罪成了远洋捕捞重灾区？——有偿“转评赞”案件的无罪辩护思路·非法集资案件，辩护律师如何全面辩护（定性+审计报告）·智豪实务｜艺术藏品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要点和定性依据·请托关系诈骗案无罪辩护要点和五个无罪案例·硬币的另一面｜强奸罪的十大无罪辩护要点·国学诈骗20万无罪释放，重庆律师总结4大无罪辩护要点·不省心的儿子,泪洒法庭的母亲：一桩借款型诈骗的真实辩护案例·用私密照威胁女方发生关系，构不构成强奸罪？·老人被骗去跑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抓走.......板块三：程序辩护、抗争精神·勇敢揭露办案机关新套路，辩护律师如何将“斗争”与“智慧”相结合·学历证书诈骗案，刑事律师随机应变要求法官休庭！·因洗钱罪被指定监视居住，办案机关阻碍律师会见，刑事律师必须据理力争·外地公安跨省抓人，暂时关押在本地看守所律师一定要去会见·指定监视居住律师不给见，难道只有等吗？\n\n·律师心声：会见难、阅卷难、不被重视？你敢较真，权利才会尊重你·企业家必看！跨省抓人，如何自救？\n\n·法官强制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召开刑事庭审，是否合法？·认罪认罚，便宜了办案人员，唯独委屈了自己？.......板块四：网络黑产与新型经济犯罪·币圈必看！办案单位如何处置我的USDT、BTC才是合法行为！\n\n·律师揭秘黑客盗币方式，提醒币圈朋友一定要注意钱包安全·盲盒抽奖CS:GO皮肤，竟被判开设赌场罪？·实务分析｜程序员开发赌博软件的无罪、罪轻辩护要点·非法经营罪成了远洋捕捞重灾区？——有偿“转评赞”案件的无罪辩护思路·从底层内存原理拆解《绝地求生》外挂，硬核拿下无罪撤案！.......",[351],"·某省自然资源副厅厅长、党委委员（副厅级）受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受贿案，受贿金额上千万，成功减轻处罚",8,{},"63516b91-1ef1-4501-bcf7-b48df891c5af",{"id":317,"name":336,"license_no":20,"region_name":321,"address":20},{"path":357,"locale":40,"title":358,"description":359,"keywords":360,"og_image":20,"canonical":20,"noindex":13,"extra":361,"id":362,"created_at":28,"updated_at":28}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