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1},["ShallowReactive",2],{"$f1gbcr2btqha03":3,"$f21kv1yzkbfcke":15,"seo:zh-cn:\u002Fcrimes\u002FCR-X-%E6%8B%90%E5%8D%96%E5%A6%87%E5%A5%B3%E5%84%BF%E7%AB%A5%E7%BD%AA":171},{"contact":4,"home":8,"notice":12,"footer":14},{"hotline":5,"wechat_qr":5,"work_hours":6,"callback_promise":7},"","09:00-21:00","30 分钟内回电（工作时间）",{"hot_crimes":9,"featured_cases":10,"recommended_lawyers":11},[],[],[],{"text":5,"enabled":13},false,{"icp":5,"address":5,"company":5},{"type":16,"title":17,"slug":18,"summary":19,"body":20,"cover":21,"author_type":22,"firm_id":21,"status":23,"visibility":24,"version":25,"published_at":26,"seo":27,"id":28,"created_at":29,"updated_at":30,"crime":31,"_locale":41,"_fallback":13,"tags":42,"related":43},"crime","拐卖妇女儿童罪","CR-X-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量刑与辩护要点。","\u003Ch2>量刑标准\u003C\u002Fh2>量刑标准：\u003Cbr\u002F>\n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出台意见，就一些特殊拐卖行为的定性、“买方市场”如何打击等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予以了规范，进一步加大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力度。\u003Cbr\u002F>\n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一直以来都是各级司法机关惩治的重点。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围绕管辖、立案、证据收集，一些特殊拐卖行为的定性，如何加大对严重拐卖犯罪分子的惩治力度等问题，还存在一定争议，亟待规范。\u003Cbr\u002F>\n刑法条文：\u003Cbr\u002F>\n《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u003Cbr\u002F>\n（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u003Cbr\u002F>\n（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u003Cbr\u002F>\n（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u003Cbr\u002F>\n（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u003Cbr\u002F>\n（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u003Cbr\u002F>\n（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u003Cbr\u002F>\n（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u003Cbr\u002F>\n（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u003Cbr\u002F>\n \u003Cbr\u002F>",null,"editor","published","public",2,"2026-10-22T16:59:05.490267+00:00",{},"3c19a451-af5e-477a-914d-6c0bd748bc7f","2026-10-22T13:11:52.897229+00:00","2026-10-22T16:59:05.486339+00:00",{"crime_code":18,"name":17,"chapter":32,"section":21,"law_articles":33,"definition":21,"elements":34,"filing_standard":35,"sentencing_tiers":36,"defense_points":37,"judicial_interpretations":21,"faq":38,"related_crimes":39,"is_hot":13,"sort":40,"_locale":41,"_fallback":13},"其他",[],{},"立案标准：\u003Cbr\u002F>\n行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u003Cbr\u002F>\n（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u003Cbr\u002F>\n（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u003Cbr\u002F>\n（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u003Cbr\u002F>\n（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u003Cbr\u002F>\n（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u003Cbr\u002F>\n（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u003Cbr\u002F>\n（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u003Cbr\u002F>\n（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u003Cbr\u002F>\n \u003Cbr\u002F>\n \u003Cbr\u002F>",[],[],[],[],0,"zh-CN",[],{"cases":44,"faqs":45,"laws":168,"documents":169,"lawyers":170},[],[46,63,75,87,99,109,121,131,143,155],{"type":47,"title":48,"slug":49,"summary":50,"body":21,"cover":21,"author_type":51,"firm_id":21,"status":23,"visibility":24,"version":25,"published_at":52,"seo":53,"id":54,"created_at":55,"updated_at":56,"faq":57,"_locale":41,"_fallback":13,"tags":62},"faq","拐卖妇女儿童会被判刑吗、判多少年？","zh-45065","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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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01c32190-58a7-489d-ab9a-f015cb643609","2026-10-23T01:40:58.268786+00:00","2026-10-23T02:00:46.637213+00:00",{"question":64,"answer":72,"crime_codes":73,"stage":21,"audience":61,"_locale":41,"_fallback":13},"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u003Cbr\u002F>\n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18],[],{"type":47,"title":76,"slug":77,"summary":78,"body":21,"cover":21,"author_type":51,"firm_id":21,"status":23,"visibility":24,"version":25,"published_at":52,"seo":79,"id":80,"created_at":81,"updated_at":82,"faq":83,"_locale":41,"_fallback":13,"tags":86},"拐卖妇女儿童罪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zh-4507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 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40e17ca0-29cc-4d3a-a0ff-36cdd664fb2f","2026-10-23T01:41:00.482916+00:00","2026-10-23T02:00:46.660741+00:00",{"question":76,"answer":84,"crime_codes":85,"stage":21,"audience":61,"_locale":41,"_fallback":1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u003Cbr\u002F>\n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18],[],{"type":47,"title":88,"slug":89,"summary":90,"body":21,"cover":21,"author_type":51,"firm_id":21,"status":23,"visibility":24,"version":25,"published_at":52,"seo":91,"id":92,"created_at":93,"updated_at":94,"faq":95,"_locale":41,"_fallback":13,"tags":98},"拐卖妇女儿童罪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事由是什么","zh-4507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474301a8-a534-48c8-aa02-eab0ada736c5","2026-10-23T01:40:59.382147+00:00","2026-10-23T02:00:46.648642+00:00",{"question":88,"answer":96,"crime_codes":97,"stage":21,"audience":61,"_locale":41,"_fallback":1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u003Cbr\u002F>\n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u003Cbr\u002F>\n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u003Cbr\u002F>\n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u003Cbr\u002F>\n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u003Cbr\u002F>\n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u003Cbr\u002F>\n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u003Cbr\u002F>\n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u003Cbr\u002F>\n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u003Cbr\u002F>\n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u003Cbr\u002F>\n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u003Cbr\u002F>\n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u003Cbr\u002F>\n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18],[],{"type":47,"title":100,"slug":101,"summary":50,"body":21,"cover":21,"author_type":51,"firm_id":21,"status":23,"visibility":24,"version":25,"published_at":52,"seo":102,"id":103,"created_at":104,"updated_at":105,"faq":106,"_locale":41,"_fallback":13,"tags":108},"拐卖妇女儿童刑罚重吗、判多少年？","zh-45063",{},"5acc1364-3d23-4220-9c1f-e8b491cefe68","2026-10-23T01:41:04.950381+00:00","2026-10-23T02:00:46.711619+00:00",{"question":100,"answer":58,"crime_codes":107,"stage":21,"audience":61,"_locale":41,"_fallback":13},[60,18],[],{"type":47,"title":110,"slug":111,"summary":112,"body":21,"cover":21,"author_type":51,"firm_id":21,"status":23,"visibility":24,"version":25,"published_at":52,"seo":113,"id":114,"created_at":115,"updated_at":116,"faq":117,"_locale":41,"_fallback":13,"tags":120},"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哪些情况下不能适用取保候审","zh-45069","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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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18],[],{"type":47,"title":122,"slug":123,"summary":50,"body":21,"cover":21,"author_type":51,"firm_id":21,"status":23,"visibility":24,"version":25,"published_at":52,"seo":124,"id":125,"created_at":126,"updated_at":127,"faq":128,"_locale":41,"_fallback":13,"tags":130},"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多少年？","zh-45064",{},"72eef0e8-7d46-48df-8cb8-0a4794a6f4e7","2026-10-23T01:41:03.847409+00:00","2026-10-23T02:00:46.696586+00:00",{"question":122,"answer":58,"crime_codes":129,"stage":21,"audience":61,"_locale":41,"_fallback":13},[60,18],[],{"type":47,"title":132,"slug":133,"summary":134,"body":21,"cover":21,"author_type":51,"firm_id":21,"status":23,"visibility":24,"version":25,"published_at":52,"seo":135,"id":136,"created_at":137,"updated_at":138,"faq":139,"_locale":41,"_fallback":13,"tags":142},"拐卖妇女儿童罪能适用取保候审吗","zh-45067","《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a7dd001-d134-439c-9a6b-a49df00cdaf7","2026-10-23T01:41:01.575443+00:00","2026-10-23T02:00:46.671355+00:00",{"question":132,"answer":140,"crime_codes":141,"stage":21,"audience":61,"_locale":41,"_fallback":1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u003Cbr\u002F>\n（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u003Cbr\u002F>\n（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u003Cbr\u002F>\n（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u003Cbr\u002F>\n（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u003Cbr\u002F>\n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u003Cbr\u002F>\n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18],[],{"type":47,"title":144,"slug":145,"summary":146,"body":21,"cover":21,"author_type":51,"firm_id":21,"status":23,"visibility":24,"version":25,"published_at":52,"seo":147,"id":148,"created_at":149,"updated_at":150,"faq":151,"_locale":41,"_fallback":13,"tags":154},"拐卖妇女儿童罪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zh-45068","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 ，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7e5b20f4-a948-479f-a133-b31bdec29649","2026-10-23T01:40:55.986818+00:00","2026-10-23T02:00:46.614750+00:00",{"question":144,"answer":152,"crime_codes":153,"stage":21,"audience":61,"_locale":41,"_fallback":13},"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u003Cbr\u002F>\n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u003Cbr\u002F>\n（一）与本案无牵连；\u003Cbr\u002F>\n（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u003Cbr\u002F>\n（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u003Cbr\u002F>\n（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u003Cbr\u002F>\n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u003Cbr\u002F>\n（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u003Cbr\u002F>\n（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u003Cbr\u002F>\n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u003Cbr\u002F>\n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u003Cbr\u002F>\n（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u003Cbr\u002F>\n（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u003Cbr\u002F>\n（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u003Cbr\u002F>\n（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u003Cbr\u002F>\n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3]\u003Cbr\u002F>\n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18],[],{"type":47,"title":156,"slug":157,"summary":158,"body":21,"cover":21,"author_type":51,"firm_id":21,"status":23,"visibility":24,"version":25,"published_at":159,"seo":160,"id":161,"created_at":162,"updated_at":163,"faq":164,"_locale":41,"_fallback":13,"tags":167},"拐卖妇女儿童罪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界限","zh-34143","借介绍婚姻而索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借为男女双方做婚姻介绍人的机会，向其中一方或双方索取财物的行为。借介绍收养而索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借为他人介绍收养的机会，向收养一方索取财物的行为。又分拐卖妇女、儿童罪与上述两种行为，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是否…","2017-08-15T00:00:00+00:00",{},"182543be-0b7c-4d2b-8925-4a6bf60f50f7","2026-10-23T01:40:52.583008+00:00","2026-10-23T02:00:46.603122+00:00",{"question":156,"answer":165,"crime_codes":166,"stage":21,"audience":61,"_locale":41,"_fallback":13},"借介绍婚姻而索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借为男女双方做婚姻介绍人的机会，向其中一方或双方索取财物的行为。借介绍收养而索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借为他人介绍收养的机会，向收养一方索取财物的行为。又分拐卖妇女、儿童罪与上述两种行为，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是否具有欺骗和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被拐卖妇女除个别情况是出于妇女自愿以外，大多数是被欺骗和违背其意志的；而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其婚姻是建立在女方自愿的基础上，并不违背其意志，不具有欺骗性。介绍收养儿童，须是出于双方自愿，特别是送养方必须是出于自愿、收养关系成立，介绍人只是起牵线搭桥作用。\u003Cbr\u002F>\n2、收取财物的性质不同。拐卖妇女、儿童收取财物具有交易的性质，行为人获取的财物是妇女、儿童的身价，且数额较高；而介绍婚姻、介绍收养的，收取的财物具有酬谢的性质，不是将妇女、儿童作为买卖的对象，行为人是在婚姻、收养关系自愿成立的基础上索取酬金，数目相对较低。\u003Cbr\u002F>\n3、主观目的不同。行为人拐卖妇女、儿童主观上是以出卖为目的；而介绍婚姻、介绍收养儿童索取财物是以获取财物作为适当的酬谢。\u003Cbr\u002F>",[60,18],[],[],[],[],{"path":172,"locale":41,"title":173,"description":174,"keywords":175,"og_image":21,"canonical":21,"noindex":13,"extra":176,"id":177,"created_at":178,"updated_at":178},"tpl:crimes:detail","{name}立案标准与量刑_{name}辩护律师_刑辩通","{name}（{article}）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量刑档次、辩护要点与相关案例，在线咨询专业{name}辩护律师。","{name},{name}立案标准,{name}量刑,{name}律师",{},"8845f6bd-f600-4f9c-b145-3cfa56bfdc70","2026-10-22T11:48:42.20955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