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一、案情简介:
陈某,男,30岁,河南人,因涉嫌诈骗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
二、律师辩护:
陈某亲属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得知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专攻刑事辩护领域,专程前来咨询。所里安排了资深律师接洽,律师根据陈某的情况作出了具体的分析,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业且准确的回答。陈某亲属毅然选择了智豪团队。
律师多次联系承办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并积极申请取保受审变更强制措施,辩护人提出嫌疑人主观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骗取他人财物的想法,系被他人利用无意识参与到诈骗犯罪的辩护意见。
三、案件结果:
经过多番努力,终于2015年5月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嫌疑人释放回家。陈某对于律师的努力工作和辩护万分感谢。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陈某,男,30岁,河南人,因涉嫌诈骗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
二、律师辩护:
陈某亲属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得知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专攻刑事辩护领域,专程前来咨询。所里安排了资深律师接洽,律师根据陈某的情况作出了具体的分析,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业且准确的回答。陈某亲属毅然选择了智豪团队。
律师多次联系承办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并积极申请取保受审变更强制措施,辩护人提出嫌疑人主观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骗取他人财物的想法,系被他人利用无意识参与到诈骗犯罪的辩护意见。
三、案件结果:
经过多番努力,终于2015年5月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嫌疑人释放回家。陈某对于律师的努力工作和辩护万分感谢。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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