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涉嫌行贿罪,智豪律师辩护成功取保

取保候审行贿罪

案情简介

一、案情简介
陈某某,男,汉族,本科文化。2016年8月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陈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特别着急,慕名前来智豪所寻求帮助,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智豪律师于次日会见了当事人陈某某,了解案件情况。
会见中,智豪律师了解到:陈某某在挂靠某公司承接xx工程过程中,为取得相关业务并顺利实施工程项目,先后多次行贿共计人民币十五万元。
二、律师辩护
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争取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智豪律师多次会见嫌疑人陈某某,并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集体讨论,智豪律师为争取为陈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
智豪律师立即承办机关与承办人员交流、沟通意见,认为陈某某没有羁押的必要性,社会危害性较小,希望能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三、案件结果
最后,检察院采纳了智豪律师的意见,决定对陈某某取保候审。
四、关联法律法规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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