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辩护意见:汪某收受的票据不具有流通和支付等属性,不能将票据记载金额作为受贿金额,实际受贿金额仅为2.9万元。 案件结果:受贿金额减为2.9万,缓刑释放。本平台展示的案例为个案,不代表同类案件结果,平台及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任何承诺。免费咨询刑辩律师1 分钟说明情况,律师尽快回电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