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讲师团为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干警授课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本网讯(沙 睿)10月14日,全区三级法院刑事审判条线干警迎来了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审判长、一级高级法官丁成飞和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成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三级高级法官聂昭伟两名专家讲师,用一整天时间聆听他们的授课…

  本网讯(沙 睿)10月14日,全区三级法院刑事审判条线干警迎来了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审判长、一级高级法官丁成飞和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成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三级高级法官聂昭伟两名专家讲师,用一整天时间聆听他们的授课,为推动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充电赋能。

  上午,丁成飞以“提升证据审查能力 提高法律文书水平 全面推动刑事审判高质量发展”为题授课。他从当前证据审查方面存在的主要不足切入,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常见问题,深入分析了证据审查时需要重点把握的环节,强调证据是刑事审判的基石,必须把证据裁判原则落到实处。在加强裁判文书撰写部分,丁成飞从文书结构、争议焦点归纳、裁判说理逻辑、语言表达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他指出,一份高质量的刑事裁判文书,既要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又要充分回应控辩双方意见,做到说理透彻、逻辑严密、以理服人。

  “通过本次培训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证据裁判原则在刑事审判中的根本性地位。今后办案中,要严把案件证据关口,严格审查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细致排查案件合理疑点,规范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冤错案件的底线。”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冯桂杰课后表示。

  贺兰县人民法院立岗法庭法官李慧慧则对裁判文书撰写部分的内容很有感触,她说:“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直观体现,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丁法官的授课让我看到了自身裁判文书制作的不足,我将认真消化吸收授课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文书写作的规范性、逻辑性和严谨性。”

  下午,聂昭伟以“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为题,从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两个维度,结合大量典型案例,系统阐述了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他既讲法律规范,又讲裁判方法,为一线法官准确适用法律、严格把握入罪与出罪界限提供了清晰指引。

  聂昭伟作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多年来深耕刑事审判实务,在案例研究和裁判文书写作方面成果丰硕,撰写的多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他在授课中也传递出刑事审判法官要注重从办案中发现问题、总结规律,把典型案例转化为指导审判的“活教材”,以案例研究推动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

 

  “此次最高法院来宁讲师团授课紧贴刑事审判实务,为我们解决审判实务难题、提升司法能力提供了极大的帮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倪丹鹤表示,将把此次授课所学融入案件办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审慎办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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