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刑事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刑事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刑事司法救助工作蕴含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江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体系、强化民生法治保障的决策部署,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如我求助”理念,持续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救助力度,既有效纾解涉诉困难家庭的急难愁盼,又强化保障被害家庭人员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既有人民法院联动相关职能部门构建多元救助模式,用心用情帮助未成年人走出丧亲之痛、修复心理创伤的案例;又有人民法院依托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平台,倾力帮助陷入困境的见义勇为家庭的案例;还有人民法院推动落实“资金救助+物质保障+心理关爱”等多种措施,持续关怀命案孤儿成长的案例。此外,也有人民法院弘扬拥军优属传统,大力帮助现役军人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案例;同时还有人民法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救助线索移送机制,联合帮助退役军人的生动案例。

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江西法院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民生关怀,以有温度的司法举措,让每一个涉诉困难家庭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目录

1.织密救助关爱网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小琴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2.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多元救助传递司法温情——小瑞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3.汇聚多方救助力量 点亮命案孤儿希望之灯——小飞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4.综合施救纾解困境 倾力拥军优属温暖人心——小琪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5.践行线索移送机制 真情关爱尊崇困难老兵——刘某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案例一

织密救助关爱网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小琴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小琴(化名)的父亲因遭受犯罪侵害而身亡。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刑罚,并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财产情况予以全面调查后,附带民事判决仅执行到少量财产。

救助过程

萍乡市某法院发现,小琴因父亲被害及母亲长期失联,跟随年近七旬的祖母生活,家庭生活面临急迫困难。该法院在决定给予小琴及其祖母司法救助金的同时,迅速衔接当地帮扶部门,依规将小琴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考虑到年迈祖母对小琴心理关爱和学业辅导力不从心,该法院主动向该市妇联移送救助线索,协调妇联精准匹配经验丰富社工担任“爱心妈妈”,常态化上门提供心理慰藉、生活指导等陪伴式关爱服务。另外,萍乡市某法院依托与某民主党派建立的“昭萍同援”协作机制,从该民主党派党员中组建中学名师“专属家教团”,为小琴提供线上答疑与线下走访相结合的一对一学业辅导。经过持续帮扶,小琴逐步修复心理创伤,学习生活也逐步走向正轨。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救助职能,联动乡村振兴部门、妇联、民主党派,构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社会服务”多元救助体系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坚持“当下救”与“长久助”相结合,在推动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的同时,针对因案致困未成年人心理创伤、陪伴缺失、学业困境等特殊帮扶需求,精准对接多方社会资源,将单一经济救助拓展为心理疏导、成长陪伴、学业支持的立体帮扶,包括民主党派协同开展救助,丰富了救助帮扶的内容,有效重塑因案致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案例二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多元救助传递司法温情

——小瑞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小瑞(化名)等人的父亲郭某因见义勇为被害身亡。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判决被告人赔偿郭某亲属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确认被告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附带民事判决未得到执行。

救助过程

吉安市某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郭某被害去世后,家庭丧失主要经济来源,仅靠其妻罗某务工维持生计。当时其子女小瑞就读大学、小悦就读高中,兄妹二人生活、教育开支负担沉重,全家生活陷入困境。该法院当即认为决不能让英雄舍命后家人受难,遂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依托与相关职能部门搭建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中心平台,积极衔接社会救助为该家庭提供帮扶。民政部门依规为小瑞一家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教育部门为小瑞、小悦落实助学帮扶政策。当地妇联将罗某、小悦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常态化开展走访关爱服务。回访中,小瑞在感谢各方关心、帮助的同时,立志要好好学习、回报社会,把这份温暖善意传递下去。

典型意义

见义勇为是弘扬社会正气,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宝贵善举。郭某见义勇为被害,因被告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家属未能获得赔偿,家庭生活、教育求学陷入双重困境。人民法院主动摸排救助线索,在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延伸司法救助职能,积极协调当地社会救助部门提供帮扶,推动落实低保、助学、走访关爱等长效帮扶措施,切实解决被害人家属生活、就学难题。人民法院对见义勇为家庭开展司法救助,既是以司法温情抚慰英雄家属的悲切伤痛,又传递出人民法院倾力守护善行义举的价值导向。


案例三

汇聚多方救助力量 点亮命案孤儿希望之灯

——小飞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小飞(化名)的母亲因遭受犯罪侵害而身亡。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确认被告人无可供执行财产,附带民事判决未得到执行。

救助过程

景德镇市某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小飞系未成年人,因父亲早年病故、母亲被害遭受巨大精神打击,日常沉默寡言,跟随年迈的祖父母生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该法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报请上级法院开展联动救助,及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并积极协调当地民政、教育部门为小飞提供补助金和免除学杂费,以及安排心理咨询师为小飞开展心理疏导。另外,景德镇市某法院还将小飞纳入重点回访对象,时常给其送去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持续关注其成长动态。在回访中,小飞开心地拿出自己的试卷告知法院干警其考试成绩取得了进步,并表示一定会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加强联动救助,协调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对遭受重大变故的孤儿实施多元、长效帮扶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强化上下联动,在给予司法救助金的同时,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力衔接,形成“资金救助+物质保障+心理关爱”的多维度救助格局,切实兜牢刑事命案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本案生动诠释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把“办案”延伸到“守护”,努力用司法温情为困境中的孤儿点亮希望之灯。


案例四

综合施救纾解困境 倾力拥军优属温暖人心

——小琪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小琪(化名)的母亲李某被害身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判决赔偿小琪等人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确认被告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附带民事判决未得到执行。

救助过程

宜春市某法院在受理小琪及其外祖父母三人的救助申请时发现,小琪父亲早年失联,小琪兄妹三人由李某独自抚养。李某被害身亡后,家庭丧失主要经济来源。全家生计仅靠年迈的外祖父母勉强维持,当时小琪及其哥哥小城分别就读于高中和大学,学费及生活费多靠亲友接济,家庭也无力承担李某的丧葬费用,尸体尚未火化。小城大学毕业后应征入伍,服役期间始终牵挂家中困境。对此,该法院立即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及时向小琪等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为让小城安心服役,该法院积极协调民政、村委会等部门,妥善解决逝者火化及丧葬事宜,并帮助小琪办理助学贷款。通过一系列帮扶措施,有效纾解该家庭的实际困难,切实消除小城服役的后顾之忧。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通过多元化救助与帮扶,精准助力军人家属走出困境的典型案例。被害人李某原本是家庭“顶梁柱”,遇害身亡后,其家人生活陷入困境,致使其子应征入伍后也时常牵挂忧心、难以安心服役。本案中,人民法院紧扣军属实际困难,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置丧葬等事宜。既让困难家庭生活能以为继、逝者入土为安,又让军人安心服役、保家卫国,是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为强军事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的生动实践。


案例五

践行线索移送机制 真情关爱尊崇困难老兵

——刘某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刘某因遭受交通肇事犯罪侵害致残。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判决被告人赔偿刘某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财产情况予以全面调查后,附带民事判决仅执行到少量财产。

救助过程

南昌市某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刘某系年过八旬的退役参战老兵,因交通肇事受伤治疗花费巨大,后续每年还需支付大额医疗、护理费用,其妻年过七旬且需常年服药,子女也无稳定收入,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遂根据与南昌市某法院建立的救助线索移送机制,主动将上述困难线索移送至该法院。南昌市某法院随即启动涉军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会同该退役军人事务局上门核实相关情况,依法向刘某发放司法救助金。此外,南昌市某法院联合该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为刘某组织社会捐款,又联合属地工商联、街道办等单位在年节等传统节日给刘某送去生活物资。在今年中秋节前夕慰问刘某时,刘某非常感激法院等单位逢年过节都会记挂着他,待其像亲人一样上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高效运用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合力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生动实践。人民法院及时处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移送的涉诉困难退役军人线索,通过发放司法救助金、引导社会力量捐助、给予物资关怀等举措暖心解难,让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社会尊崇和司法关怀,充分彰显人民法院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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