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购物日益普及,不少犯罪分子盯上了各类电商平台,他们不断翻新诈骗手段,让人防不胜防。近期,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二手交易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周某通过伪造支付链接、虚假交易的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3万余元…
随着网络购物日益普及,不少犯罪分子盯上了各类电商平台,他们不断翻新诈骗手段,让人防不胜防。近期,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二手交易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周某通过伪造支付链接、虚假交易的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3万余元。
2025年10月,被告人刘某在网上接触到某诈骗团伙(另案处理),随后拉拢朋友周某入伙,共同参与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售卖手机的诈骗活动。他们的套路并不复杂:上家先在二手交易平台发布低价手机销售信息,吸引买家上钩。等交易细节谈妥后,上家会通知刘、周二人“动手”,在商超网购平台购买与手机金额相当的白酒或电子礼品卡,并利用相关软件截取付款链接。
随后,上家通过技术手段将该付款链接嵌入进一个特定平台,并通过这个平台生成一张带有二维码的二手平台交易海报。值得一提的是,伪造的海报与真实交易海报版本几乎一模一样,极具迷惑性。被害人根据卖家指示扫描交易海报中的二维码并付款,以为付的是手机款,实际付的是刘、周二人在商超下单的白酒或电子礼品卡的价款。紧接着,二人通过商超平台提货销赃,赃款按比例与上家分成。
干了一阵子“外包”业务后,二人觉得摸清了门道,索性甩开上家自己单干。他们购买或租用二手平台账号发布手机销售信息,亲自与客户“交易”,后用注册或租用的商超平台账号凑单购买白酒等商品,故伎重演——抓取付款链接后生成交易海报,诱骗被害人扫码付款。最后,二人共同提货销赃。
近日,经姑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网络购物陷阱多,套路不断翻新。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务必通过正规平台的正常交易流程完成交易,不要轻信卖家发来的不明链接或扫码付款,别让“低价”迷了眼,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来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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