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劉XX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二審成功改判緩刑

重慶

案情簡介

案情回放:被告人劉XX,男,35歲,因涉嫌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於2012年7月被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嫌疑人的家屬慕名前來找到智豪律所團隊,委託團隊律師進行辦理該案。律師接受委託後多次前往看守所會見被告人劉XX,瞭解了基本案情,查閱案卷材料,提出一審判決量刑過重的二審上訴意見。二審過程中辯護律師多次找到承辦單位交換意見,認為一審判決未依據各被告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業進行區別對待,量刑不當,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初犯、偶犯,社會危害不大,主觀惡性較小,建議適用緩刑。二審法院採納律師意見,依法對劉XX改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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