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某某吸存金額數千萬,智豪律師辯護終取保

案情簡介

一、案情簡介
鄭某某,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鄭某某系某單位中幹,其在擔任單位某部門負責人期間,其所在部門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金額數千萬,鄭某某從中獲利數萬元。
二、律師辯護
鄭某某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後,無論是其公司還是其家人以及鄭某某本人都陷入了極度不安之中,鄭某某認為自己雖然是管理人員,要對整個部門負責,但就此攤上刑事責任的話就完全不合適,其實質上也只是一名打工者。為了尋求專業辯護,鄭某某透過朋友介紹,得知智豪律所是專業刑事辯護律所,便前往智豪律所諮詢瞭解。
一進入智豪律所,鄭某某即被智豪律所滿牆的榮譽所吸引,一個個真實的案例,一樁樁險中求生的經典案例均使得鄭某某覺得來對了地方。
在智豪律師接待後,鄭某某把自己的涉案情況全盤托出。鄭某某一案在整個市都屬於影響力特大的案件,對此智豪律師介紹了智豪律所的團隊辯護,讓鄭某某知道不是一個人在為她戰鬥,接近2個多小時的諮詢,鄭某某把案情一一細緻的進行了介紹,智豪律師亦抽絲剝繭一般逐層提煉,最終,鄭某某對智豪律師的專業能力予以認可,並當場簽約。
接案後,智豪律師嚴格按照智豪辦案規範,在24小時內開展會談工作,在48小時內和承辦單位溝通意見。
    按照既定步驟,智豪律師將案件提交智豪刑辯團隊討論,討論開始,刑辯團隊就案件涉及的定性等進行了專業分析,之後就案件中存在的量刑情節作了詳盡討論,尤其是對公安機關對其的收押可能性作了精準分析。最終團隊形成了完善的辯護策略。
三、案件結果
取保候審。
四、關聯法律法規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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