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被告人周某某,男,1951年7月21日生,重慶市人,漢族,小學文化,無業。因涉嫌犯騙取出入境證件罪於2008年10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4日被捕。
案情回放:被告人夥同他人共謀透過弄虛作假的方式替他人騙取護照,為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並從中牟利。周某某採取購買當地農村地區人口戶籍資料及買通該區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以取得套頭身份證和戶籍資料等手段,在重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騙取因私護照。2002年12月至2008年7月,被告人周某某先後為14人騙取因私護照,其中11人成功。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騙取出入境證件5本以上應當立為重大案件,本案被告涉案14本,面臨的可能是三年的牢獄之災,智豪刑事律師網接受委託後,立刻指派律師會見被告人並調閱卷宗檢視,制定了爭取緩刑的有罪辯護路線。提出被告人的行為應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系初犯,認罪態度好,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等辯護意見,請求對其從輕處罰。最終,經過智豪刑事律師網的律師辯護,周某某獲得緩刑,避免了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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