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餘某某敲詐勒索案法院輕判緩刑

重慶

案情簡介

2012年9月,餘某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重慶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後被執行逮捕。2012年11月,餘某某家屬慕名找到智豪律師事務所,要求智豪律師為餘某某進行辯護。智豪團隊在瞭解案情後,決定接受委託。鑑於此案涉及隱私,指派團隊老律師律師擔任餘某某的辯護人。
 
案件辦理:
辯護律師接受委託後,在第二天即趕赴看守所回見了餘某某。此後,律師多次會見餘某某,向其核實具體案情。2013年5月,餘某某敲詐勒索案移送重慶市xx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6月,xx區人民檢察院向xx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餘某某犯敲詐勒索罪,涉案金額300萬。按照公訴機關的指控,結合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此涉案金額屬於數額巨大,應當在10年以上量刑。
 
鑑於案情特別重大,律師在查閱、影印了全部的案卷材料後,將此案提交智豪團隊進行專案討論。
 
2013年5月,由於此案涉及個人隱私,xx區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在庭審過程中,兩位資深律師按照智豪團隊提出的辯護方案,提出了1、本案程式上存在重大違法;2、餘某某的行為不構成敲詐勒索;應當構成另一輕罪3、本案偵辦過程中存在多處違法情況。4,本案被害人存在嚴重過錯。
 
合議庭充分聽取了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最終對餘某某減輕處罰,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當事人及其家屬對判決結果非常滿意,並贈送錦旗表示感謝之情。
 
智豪刑事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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