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因涉敲詐勒索竊罪案,智豪律師努力下變更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敲詐勒索罪

案情簡介

一、案情簡介:
郭某,女,50歲,重慶人,因涉嫌犯敲詐勒索罪,被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郭某等人因工地施工造成居住房屋受損到工地交涉發生衝突,發生阻礙施工情況,專案負責人出面協商賠償。公安機關認為涉嫌敲詐勒索。
二、律師辯護:
郭某及其親屬對此不服,瞭解到智豪律師事務所專業從事刑事辯護,專程前來諮詢。郭某及親屬對智豪刑事團隊的專業度,律師團隊化辦案表示認可,經過再三對比,最終選擇了智豪律師。
律師深入瞭解案件情況,多次與承辦單位交流溝通,向辦案機關闡述郭某郭某沒有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目的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客觀上沒有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式強行索要財物的行為。發生阻礙施工的行為,是居民情緒壓抑集中爆發後個突發狀況,沒有蓄意商量和組織,不應當構成敲詐勒索。
三、案件結果:
在律師儘量爭取下,辦案機關對郭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四、關聯法律法規: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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