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涉嫌非法出售個人資訊罪,成功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

案情簡介

2013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X,作為工商銀行派遣人員為銀行給合作單位人員提供個人資訊600餘條,事後收受其感謝費2500元,李XX家屬於2013年4月26日接到派出所通知李某某被刑事拘留。當天,李某某透過他人介紹,找到本所諮詢,瞭解到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專業從事刑事辯護,並在重慶及全國各地辦理了大量有影響的刑事案件,當日決定委託智豪刑辯團隊代理該案。團隊律師接受委託後,及時向辦案機關了解案件情況,提交團隊律師意見,提出取保申請意見:案件從公安機關就對其排查、詢問,犯罪嫌疑人李欣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李某某的系列行為證明其現在或以後具有社會危險性。。同時,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個人資訊案以情節嚴重為犯罪構成要件,目前,沒有法規對該案件的“情節嚴重”予以具體規定,即法無明為規定不其為罪,犯罪嫌疑人李欣的系列行為存在無罪的可能。
 
上述意見全部被辦案機關採納,成功獲得辦案機關對李某某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智豪刑事律師團隊

本平台展示的案例為個案,不代表同類案件結果,平台及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任何承諾。

免費諮詢刑辯律師

1 分鐘說明情況,律師盡快回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