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印章、公文罪取保候審成功後辯護為免於起訴

取保候審

案情簡介

案情簡介:嫌疑人戴某、 男、 漢族、重慶人。因涉嫌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印章、公文罪於2012年10月被拘留關押於某區看守所。
 
嫌疑人的家屬於2012年11月8日慕名前來找到智豪律所團隊,經諮詢後,最後選擇委託本所律師。
 
我接受委託後立即找到相關辦案單位聯絡接洽,依法先後多次會見了戴某,瞭解案情;併到重慶市某區公安局交換意見。經智豪刑辨團隊集體討論,辯護人提出以下意見:一是嫌疑人戴某系初犯、犯罪次數不多所獲贓款較少。二是到案後一直如實供述。辯護人於2012年11月9日申請對戴某取保候審,2012年11月16日偵查機關同意對戴某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後,辯護人仍然積極與偵查人員交換意見,提出戴某犯罪情節輕微、建議偵查機關免於起訴。後偵查機關採納本所律師意見、對戴某免於起訴。
 
智豪刑事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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