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嚴某(化名),本是湖南人,與妻子自大學畢業後一直在廣西工作,並經營有淘寶店鋪。後來為獲取利益,在淘寶上接了重慶某公司一單讓給社保流水單上蓋章的“業務”,為了賺錢,嚴某刻了社保局的財務章蓋了上去,並幫助該公司及個人偽造社保卡等材料。後該公司及個人被公安機關查處後,牽連出嚴某,於是嚴某在2015年12月份被重慶某區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被刑事拘留。
嚴某家屬透過網路瞭解到智豪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專門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事務所,於是慕名前來委託智豪律師為嚴某辯護。
智豪律師接受委託後第一時間前往看守所會見,在瞭解了基本案情後,為嚴某申請取保候審。最終經過努力,嚴某在刑拘30天后被取保候審。
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智豪律師透過閱卷,提出了嚴某具有如實供述、從犯等重要的法定從輕減輕情節,並將該案提交智豪律師的特色團隊討論會議上進行討論。經過討論,智豪團隊一致認為應當將上述意見灌輸給檢察院,於是智豪律師將該書面意見提交給檢察院後,公訴人經過審慎考慮,採納了該意見。
在法院審判階段,智豪律師為嚴某做罪輕辯護,並提出以下辯護意見:
一、嚴某在本案中系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嚴某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具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
三、嚴某涉嫌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不大
四、嚴某在本案中獲利較少,且願意退出違法所得
五、被告人嚴某的行為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期釋出的《認罪認罰從寬決定》的精神和宗旨,應當遵循並在本案中予以體現
六、嚴某系初犯,且本次是因家庭困難為謀取私利而涉嫌犯罪,主觀惡性較小
七、被告人嚴某家庭情況特殊,可酌情從輕處罰
綜上,智豪律師請求法院對嚴某免除處罰或宣告緩刑。
最終,本案的判決結果是,對嚴某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同時宣告緩刑1年。智豪律師的努力得到了回報,智豪律師的工作取得了效果,嚴某及其家屬對此都表示十分滿意和感謝,智豪律師的本次辯護也踐行了智豪所“智者無畏、毫釐必爭”的信念!
附刑法法條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嚴某家屬透過網路瞭解到智豪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專門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事務所,於是慕名前來委託智豪律師為嚴某辯護。
智豪律師接受委託後第一時間前往看守所會見,在瞭解了基本案情後,為嚴某申請取保候審。最終經過努力,嚴某在刑拘30天后被取保候審。
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智豪律師透過閱卷,提出了嚴某具有如實供述、從犯等重要的法定從輕減輕情節,並將該案提交智豪律師的特色團隊討論會議上進行討論。經過討論,智豪團隊一致認為應當將上述意見灌輸給檢察院,於是智豪律師將該書面意見提交給檢察院後,公訴人經過審慎考慮,採納了該意見。
在法院審判階段,智豪律師為嚴某做罪輕辯護,並提出以下辯護意見:
一、嚴某在本案中系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嚴某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具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
三、嚴某涉嫌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不大
四、嚴某在本案中獲利較少,且願意退出違法所得
五、被告人嚴某的行為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期釋出的《認罪認罰從寬決定》的精神和宗旨,應當遵循並在本案中予以體現
六、嚴某系初犯,且本次是因家庭困難為謀取私利而涉嫌犯罪,主觀惡性較小
七、被告人嚴某家庭情況特殊,可酌情從輕處罰
綜上,智豪律師請求法院對嚴某免除處罰或宣告緩刑。
最終,本案的判決結果是,對嚴某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同時宣告緩刑1年。智豪律師的努力得到了回報,智豪律師的工作取得了效果,嚴某及其家屬對此都表示十分滿意和感謝,智豪律師的本次辯護也踐行了智豪所“智者無畏、毫釐必爭”的信念!
附刑法法條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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