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某涉嫌損害商業信譽,智豪律師辯護成功取保

取保候審

案情簡介

一、案情簡介:
秦某某,男, 2016年11月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現案件處於偵查階段。
陳某某、宋某某、王某某、秦某某都是從事遊戲行業的人員,與重慶某公司有競爭關係,陳某某為抹黑重慶某公司,與宋某某合謀安排王某某、秦某某舉報重慶某公司,公安人員隨即介入。 
二、律師辯護:
秦某某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刑拘後,家屬特別著急,輾轉得知智豪律師事務所是專做刑事辯護的律所,不遠千里跨省委託智豪律師,智豪律師接受委託後,於次日會見了當事人秦某某,瞭解了案件情況。
為了詳細瞭解案件細節,爭取為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智豪律師多次會見嫌疑人秦某某,並將本案提交全所律師集體討論,智豪律師為爭取為秦某某申請取保候審提供了大量的意見和建議。
後智豪律師向承辦機關多次提交取保候審申請,與承辦機關溝通秦某某不符合批准逮捕的條件。
三、案件結果:
最後,檢察機關採納了智豪律師的意見,對秦某某不予批准逮捕,隨後公安機關對秦某某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並於當日釋放 
四、關聯法律法規: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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