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受賄130餘萬元,論罪當處十年以上 智豪律師成功辯護免於刑事處罰,保留公職

免予刑事处罚單位受賄罪

案情簡介

辯護意見:失控不實,李某客觀上不具有相關職權;本案屬於單位受賄;李某僅起到保管財物的作用,李某沒有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

 

案件結果:免於刑事處罰,保留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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