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智豪律師成功保證其人身自由

取保候審

案情簡介

一、案情簡介
簡某,男,重慶市某縣人,漢族,2018年3月x日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機關拘留,並於2018年3月x日被取保候審,現案件處於偵查階段。
 二、律師辯護
簡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智豪律師於2018年3月x日接受委託後,隨即於次日一早趕到外省某看守所會見簡某,並與辦案機關進行了交流,瞭解案件情況。
會見完畢後,智豪律師根據所掌握的情況,立即向公安機關表達了取保候審的意見。簡某於2018年3月x日被釋放並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三、案件結果
智豪律師專業化辯護既得到了當事人的首肯,也得到了辦案人員的認可。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了取保候審。
 四、關聯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本平台展示的案例為個案,不代表同類案件結果,平台及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任何承諾。

免費諮詢刑辯律師

1 分鐘說明情況,律師盡快回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