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一、案情簡介
周某從事二手Y器材的買賣工作。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重慶市某公安分局立案偵查,現在被拘留在重慶市某區看守所。周某作為個體戶,為了賺取利潤,在購買Y器材時未對貨物來源盡謹慎審查的義務,雖然內心有所懷疑,但還是收購了該批贓物。周某在到案後已經如實向公安機關交代了自己以及其他涉案人員的相關案件事實。
二、接受委託
2018年x月,周某家屬慕名到訪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在智豪律師詢問事情經過時,周某家屬講述了事情的經過。智豪律師耐心傾聽了其講述,並細緻分析了法律問題,周某家屬決定立即辦理委託手續。智豪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後,即時準備手續前往看守所會見。
三、團隊討論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智豪律師多次前往看守所會見周某,並且根據周某陳述的案情進行細緻的研究分析,且將本案提交律所團隊會議進行討論,凝聚集體智慧,從多角度制訂辯護策略,為周某爭取最大程度的權益。
智豪律師將周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一案提交律所進行集體會議討論,以尋求最有利於周某的辯護方案。在智豪律師透過PPT將案件進行簡要介紹後,全體律師展開了熱烈的討論,豐富了辯護觀點。在團隊討論中,智豪專家團隊紛紛為了周某罪輕辯護方案的制訂提出寶貴的看法,最終制訂了詳實且可行的辯護方案,其中既涵蓋本案事實的爭議點,又涉及周某個人特殊的家庭情況。
四、律師辯護
智豪律師在節假日嚴格遵守律所規定,透過會見以及寫信對當事人送去生日祝福,智豪律師全案辦結共會見近7次。智豪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兢兢業業,數次前往辦案機關與承辦人進行溝通,並提交書面的法律意見。
智豪律師積極與承辦單位聯絡,在提交書面法律意見且當面溝通意見後,又多次電話溝通,向承辦人有理有據的闡述了周某罪輕的理由,並最終得到檢察院的認可,建議法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審理程式。同時在辦案過程中,辯護律師多次與周某及其近親屬進行溝通,告知其案件進展,進行法律分析和法律建議,解答當事人的疑惑。
五、案件結果
2018年x月,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了本案,並採納了智豪律師的全部辯護意見:周某系坦白、初犯,主觀惡性較小,沒有給被害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家庭情況特殊不適於羈押,請求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2018年x月,法院最終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六、關聯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周某從事二手Y器材的買賣工作。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重慶市某公安分局立案偵查,現在被拘留在重慶市某區看守所。周某作為個體戶,為了賺取利潤,在購買Y器材時未對貨物來源盡謹慎審查的義務,雖然內心有所懷疑,但還是收購了該批贓物。周某在到案後已經如實向公安機關交代了自己以及其他涉案人員的相關案件事實。
二、接受委託
2018年x月,周某家屬慕名到訪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在智豪律師詢問事情經過時,周某家屬講述了事情的經過。智豪律師耐心傾聽了其講述,並細緻分析了法律問題,周某家屬決定立即辦理委託手續。智豪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後,即時準備手續前往看守所會見。
三、團隊討論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智豪律師多次前往看守所會見周某,並且根據周某陳述的案情進行細緻的研究分析,且將本案提交律所團隊會議進行討論,凝聚集體智慧,從多角度制訂辯護策略,為周某爭取最大程度的權益。
智豪律師將周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一案提交律所進行集體會議討論,以尋求最有利於周某的辯護方案。在智豪律師透過PPT將案件進行簡要介紹後,全體律師展開了熱烈的討論,豐富了辯護觀點。在團隊討論中,智豪專家團隊紛紛為了周某罪輕辯護方案的制訂提出寶貴的看法,最終制訂了詳實且可行的辯護方案,其中既涵蓋本案事實的爭議點,又涉及周某個人特殊的家庭情況。
四、律師辯護
智豪律師在節假日嚴格遵守律所規定,透過會見以及寫信對當事人送去生日祝福,智豪律師全案辦結共會見近7次。智豪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兢兢業業,數次前往辦案機關與承辦人進行溝通,並提交書面的法律意見。
智豪律師積極與承辦單位聯絡,在提交書面法律意見且當面溝通意見後,又多次電話溝通,向承辦人有理有據的闡述了周某罪輕的理由,並最終得到檢察院的認可,建議法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審理程式。同時在辦案過程中,辯護律師多次與周某及其近親屬進行溝通,告知其案件進展,進行法律分析和法律建議,解答當事人的疑惑。
五、案件結果
2018年x月,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了本案,並採納了智豪律師的全部辯護意見:周某系坦白、初犯,主觀惡性較小,沒有給被害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家庭情況特殊不適於羈押,請求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2018年x月,法院最終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六、關聯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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