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首例涉稅案件合規不起訴!

不起訴

案情簡介

2022年6月,某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書》,就涉嫌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單位成都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總經理向某某和財務經理彭某某,均被依法決定不予起訴,該案系某區人民檢察院首例刑事合規不起訴案件。
一、啟動合規不起訴險受阻
向某某、彭某某二人因涉嫌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依法取保候審。雖然暫獲自由,但他們也知道取保候審終究是暫時性的,只有未雨綢繆,才能在後面的階段爭取到好的結果。經朋友介紹,他們二人聽聞智豪律師事務所在刑事辯護領域的實力,特地慕名而來,親自登門拜訪。經過面談,確定了委託。
案件移送到檢察院之後,智豪律師第一時間前往閱卷。透過細緻閱卷,對案件情況做到了聊熟於心的地步。知己知彼之後,下一步就是對辯護策略的慎重選擇。
自2020年3月開始,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多地陸續開展企業合規不起訴的試點工作,到2021年4月,試點工作範圍擴至10個省(市)165家基層檢察院。
雖然“合規不起訴制度”在各個地方如火如荼地推進,但檢察機關、第三方監督評估組織(下稱第三方組織)、涉案企業都是摸著石頭過河,各地案件辦理的程式、內容、檔案形式都有所差異,尚未形成較為詳細的統一標準。這個也是承辦檢察官的擔憂所在,他略顯尷尬地表示:“這個新東西,目前我們院還沒有搞過。”
雖然前面可能有數不盡的艱難險阻,但我們都將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實現當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二、積極推動,朝著終點奔跑
(一)利用智豪所“集體討論案件制度”,匯聚集體智慧
談起智豪所的“集體討論案件制度”,可謂一大特點。智豪所的專家顧問、教授學者、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資深律師等,會針對每個特定案件的特定細節,開展頭腦風暴、集思廣益,不斷髮掘和完善案件辯護要點。
(二)形成法律意見,反覆與承辦檢察官溝通
我們提交了以“刑事合規不起訴”為核心辯護要點的《不予起訴法律意見書》,並以書面形式向承辦檢察官提交。經過多次溝通交流,以專業和魄力逐漸打消了他們的顧慮,堅實了本案走“合規不起訴”的道路。
(三)強化企業合規意識,幫助企業開展刑事合規建設
我們將企業合規整改等重點內容及時反饋給企業,幫助企業樹立合規意識,剖析現有刑事風險點,對企業存在的潛在刑事風險提出整改建議,協助企業建立明確的刑事合規管理體系。
三、“合規不起訴”之花,綻放盛開
2022年6月,檢察機關根據依法對公司、向某某和彭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成功保障了該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守住了幾十名職工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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