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文/張家豪律師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級律師
01、身負兩罪,看不見希望
當地最大的一家商務KTV被公安破門而入,一鍋端。
這家商K規模比較大,內部分成了A、B、C、D等四個商務組。其中,王兵在A組中擔任商務主管,因涉嫌組織賣淫罪被刑事拘留。據瞭解,場所裡面的陪酒小姐分為兩種號牌,紅牌只陪酒不出臺,藍牌則必須出臺。。公安機關指控:王兵所在的A組,組織多名陪酒小姐在場所內或場所外提供賣淫服務,涉嫌組織賣淫罪。
在我們介入後,發現公安機關不只是查這一件事,因為商K還有一個主打專案叫“做遊戲”,俗稱喝花酒:妹子在包房內與客人進行各種帶有挑逗性質的表演互動,例如“洗面奶”“遛鳥”“七星瓢蟲”等。於是,公安機關又甩出第二個指控:王兵還涉嫌組織淫穢表演罪,理由是他參與了招聘小姐、安排試房、組織表演等行為。
兩個罪名壓身,開局極其不利。面對雙重指控,是不是隻能認罪認罰?
摘錄自《起訴意見書》
當然不是。真正的辯護,從來不是止步於表面認定,而是從每一個細節、每一個行為中剝離出真相與法律的邊界。
這場硬仗,才剛剛開始。
02、成功無罪辯護組織淫穢表演罪,打掉一個罪!
當我們拿到了案件材料,立馬組織全所百人團隊進行集體討論,研究辯護策略,我們堅定認為王兵不構成組織淫穢表演罪!
實際上,A組的人員架構是明確分工的:
• 大媽咪負責妹子的招聘、管理,介紹服務內容、出臺制度;
• 小媽咪負責帶妹子試房,向客人介紹紅藍牌及其服務價格,安排遊戲流程。
而王兵的職責,僅限於負責訂房、酒水銷售提成,既不參與淫穢專案的制定與安排,也不從遊戲表演的小費中抽成一分一釐。甚至還有一個關鍵細節:包房要提前做遊戲,必須向“領導”報備,而這個“領導”,是商K的總經理,而非王兵。
換句話說,王兵的身份本質上就是一個銷售崗,既無組織行為,也無指令權,更無非法獲利,完全不符合組織淫穢表演罪的構成要件。退一步講,即使整個商K被認定為單位犯罪,王兵也不是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仍不構成犯罪主體。
正是憑藉這一系列紮實的法律分析與事實證據,我們在檢察院階段就成功說服了檢察官,最終打掉了“組織淫穢表演罪”的指控,兩罪變一罪,實現關鍵性轉折!
案件的走向,也因此徹底改寫。
03成功取保、緩刑
這個案子,我們認為組織賣淫罪的構成基礎極為薄弱,關鍵就在於——控制性極低,不應輕率定罪。我們在分析中提出了以下幾點關鍵理由:
1、妹子有選擇權,自主決定是否出臺。要麼選擇喝酒划拳的紅牌,要麼選擇出臺的藍牌,等於說妹子有拒絕出臺的權利;
2、商K三令五申禁止在場所內發生關係,商K不介入,主要體現為(1)場所不提供房間;(2)房費由客人自行支付,(3)地點和時間完全由雙方協商決定;
3、王兵的主觀動機不是牟利,而是為了維護與老客戶的關係。本案中,老客戶在工作時間外私下聯絡王兵,希望推薦“熟人妹子”。王兵本著維護關係、穩住客源的心態,才偶爾推薦藍牌妹子外出,這種行為,更像是人情導向下的“介紹”,而非出於組織目的的指令行為;
4、王兵無任何非法分成,僅從訂房、酒水中提成。無論是商K還是王兵本人,都未從“出臺費”中獲利,相關費用全額由妹子獲得。
我們認為,王兵充其量屬於“拉皮條”的角色,頂多構成介紹賣淫罪,而非組織賣淫罪。
不過,本案存在一定爭議:(1)商K確實制定了統一的“出臺價格”及“過夜價格”;(2)並對選擇藍牌但不出臺的妹子,設定了罰款機制。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組織對行為人的管理與控制,因此法院最終還是認定構成組織賣淫罪。
所以,法官還是認為構成組織賣淫罪,不過採納了我們同時提出構成組織賣淫罪的從犯的觀點。
最終,在法院階段辦理了取保候審、判決了緩刑,順利走出看守所。

這場辯護雖然未能完全實現無罪目標,但在重罪面前,成功將王兵拉出實刑邊緣,已屬逆風翻盤的結果。

文/張家豪律師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級律師
曾辯護省部級受賄案、曾在全國具有巨大影響力的故意殺人案、CCTV《今日說法》報道的特大集資詐騙案,以細膩嚴謹的風格著稱,善於從證據、程式中找到突破點。
張家豪律師全平臺粉絲數上百萬,擁有眾多百萬播放量的短影片,還帶領團隊集體作戰,團隊律師共辦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無罪不起訴緩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國範圍內知名的專注刑事案件的律所,處理過上萬件刑事案件經驗豐富、成功案例眾多。
01、身負兩罪,看不見希望
當地最大的一家商務KTV被公安破門而入,一鍋端。
這家商K規模比較大,內部分成了A、B、C、D等四個商務組。其中,王兵在A組中擔任商務主管,因涉嫌組織賣淫罪被刑事拘留。據瞭解,場所裡面的陪酒小姐分為兩種號牌,紅牌只陪酒不出臺,藍牌則必須出臺。。公安機關指控:王兵所在的A組,組織多名陪酒小姐在場所內或場所外提供賣淫服務,涉嫌組織賣淫罪。
在我們介入後,發現公安機關不只是查這一件事,因為商K還有一個主打專案叫“做遊戲”,俗稱喝花酒:妹子在包房內與客人進行各種帶有挑逗性質的表演互動,例如“洗面奶”“遛鳥”“七星瓢蟲”等。於是,公安機關又甩出第二個指控:王兵還涉嫌組織淫穢表演罪,理由是他參與了招聘小姐、安排試房、組織表演等行為。
兩個罪名壓身,開局極其不利。面對雙重指控,是不是隻能認罪認罰?
摘錄自《起訴意見書》
當然不是。真正的辯護,從來不是止步於表面認定,而是從每一個細節、每一個行為中剝離出真相與法律的邊界。
這場硬仗,才剛剛開始。
02、成功無罪辯護組織淫穢表演罪,打掉一個罪!
當我們拿到了案件材料,立馬組織全所百人團隊進行集體討論,研究辯護策略,我們堅定認為王兵不構成組織淫穢表演罪!
實際上,A組的人員架構是明確分工的:
• 大媽咪負責妹子的招聘、管理,介紹服務內容、出臺制度;
• 小媽咪負責帶妹子試房,向客人介紹紅藍牌及其服務價格,安排遊戲流程。
而王兵的職責,僅限於負責訂房、酒水銷售提成,既不參與淫穢專案的制定與安排,也不從遊戲表演的小費中抽成一分一釐。甚至還有一個關鍵細節:包房要提前做遊戲,必須向“領導”報備,而這個“領導”,是商K的總經理,而非王兵。
換句話說,王兵的身份本質上就是一個銷售崗,既無組織行為,也無指令權,更無非法獲利,完全不符合組織淫穢表演罪的構成要件。退一步講,即使整個商K被認定為單位犯罪,王兵也不是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仍不構成犯罪主體。
正是憑藉這一系列紮實的法律分析與事實證據,我們在檢察院階段就成功說服了檢察官,最終打掉了“組織淫穢表演罪”的指控,兩罪變一罪,實現關鍵性轉折!
案件的走向,也因此徹底改寫。
03成功取保、緩刑
這個案子,我們認為組織賣淫罪的構成基礎極為薄弱,關鍵就在於——控制性極低,不應輕率定罪。我們在分析中提出了以下幾點關鍵理由:
1、妹子有選擇權,自主決定是否出臺。要麼選擇喝酒划拳的紅牌,要麼選擇出臺的藍牌,等於說妹子有拒絕出臺的權利;
2、商K三令五申禁止在場所內發生關係,商K不介入,主要體現為(1)場所不提供房間;(2)房費由客人自行支付,(3)地點和時間完全由雙方協商決定;
3、王兵的主觀動機不是牟利,而是為了維護與老客戶的關係。本案中,老客戶在工作時間外私下聯絡王兵,希望推薦“熟人妹子”。王兵本著維護關係、穩住客源的心態,才偶爾推薦藍牌妹子外出,這種行為,更像是人情導向下的“介紹”,而非出於組織目的的指令行為;
4、王兵無任何非法分成,僅從訂房、酒水中提成。無論是商K還是王兵本人,都未從“出臺費”中獲利,相關費用全額由妹子獲得。
我們認為,王兵充其量屬於“拉皮條”的角色,頂多構成介紹賣淫罪,而非組織賣淫罪。
不過,本案存在一定爭議:(1)商K確實制定了統一的“出臺價格”及“過夜價格”;(2)並對選擇藍牌但不出臺的妹子,設定了罰款機制。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組織對行為人的管理與控制,因此法院最終還是認定構成組織賣淫罪。
所以,法官還是認為構成組織賣淫罪,不過採納了我們同時提出構成組織賣淫罪的從犯的觀點。
最終,在法院階段辦理了取保候審、判決了緩刑,順利走出看守所。

這場辯護雖然未能完全實現無罪目標,但在重罪面前,成功將王兵拉出實刑邊緣,已屬逆風翻盤的結果。

文/張家豪律師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級律師
曾辯護省部級受賄案、曾在全國具有巨大影響力的故意殺人案、CCTV《今日說法》報道的特大集資詐騙案,以細膩嚴謹的風格著稱,善於從證據、程式中找到突破點。
張家豪律師全平臺粉絲數上百萬,擁有眾多百萬播放量的短影片,還帶領團隊集體作戰,團隊律師共辦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無罪不起訴緩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國範圍內知名的專注刑事案件的律所,處理過上萬件刑事案件經驗豐富、成功案例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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