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孫斌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權威釋出-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日前,山東省濟南市委原常委、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孫斌(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濟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斌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濟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孫斌利用擔任濟南市歷城區委常委、副區長,商河縣委副書記、縣政府黨組書記、縣長,濟陽縣委書記,濟南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濟南市委常委、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專案推進、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檢視原文

免費諮詢刑辯律師

1 分鐘說明情況,律師盡快回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