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豪與西政證據法研究中心合辦的“智豪證據?刑辯講堂”第八講:受賄犯罪的認定和處理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為了有效地將刑事證據法學理論和刑事辯護實務相結合,加強證據法學理論研究和提升刑事辯護實務技能,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與西南政法大學證據法研究中心聯合主辦的智豪“證據·刑辯講堂”第八期系列講座於2015年1月6日晚在西南政法大學(渝北校區)三教學…


 
為了有效地將刑事證據法學理論和刑事辯護實務相結合,加強證據法學理論研究和提升刑事辯護實務技能,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與西南政法大學證據法研究中心聯合主辦的智豪“證據·刑辯講堂”第八期系列講座於2015年1月6日晚在西南政法大學(渝北校區)三教學樓三樓學術報告廳舉行。本次講座由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潘金貴主持,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高階法官、市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吳雯作為主講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公訴一處副處長、法學博士孫琳,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刑事專委會委員石宗初應邀作為點評嘉賓。

吳雯庭長開題先對其所任職的刑二庭的工作範圍做了簡單介紹,接著進入職務犯罪實務研討的演講。第一部分,吳雯庭長對職務犯罪做了介紹,對什麼是職務犯罪做了界定,梳理了當前職務犯罪案件的特點,並指出審理職務犯罪案件中存在的一些普遍問題。第二部分,吳雯庭長以其親辦的案例作為切入,對收受型受賄犯罪的審判實務進行剖析,對如何解釋“利用職務便利”“賄賂的外延—財務或利益”“為他人謀取利益”等問題以5個案例穿插其中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最後一部分,吳雯庭長透過對本土與域外的考察談到溯源與借鑑的問題,還特別提到《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其認為該公約是我國立法的一個方向,很有研究價值,隨後,對“利用職務便利”“賄賂的外延”“為他人謀取利益”從立法展望和司法應對進行二元化解惑。

孫琳處長隨後對吳雯庭長的演講進行點評,並就職務犯罪身份問題、客觀行為、證據認定、直接受賄和斡旋受賄四方面就自己的實踐經驗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石宗初律師隨後談到,吳雯庭長的演講把理論和實踐很好的結合在一起,給其很深的啟發,並就職務犯罪身份問題和吳雯庭長提到的雅賄、榮譽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最後的互動環節,吳雯庭長與在場的律師和同學們就共同受賄的金額認定、介紹賄賂罪與共同受賄的區分、以及司法能動性、法官自由裁量權等問題進一步交流溝通。

至此,智豪證據·刑辯講堂第八講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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