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03年重慶某醫院醫院裝置處副處長陳某與他人內外勾結,虛增發票,共同套取公款105萬餘元;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錢財人民幣95萬元、美元3.5萬元,經辯護受賄金額部分不成立成功辯護被法院以貪汙罪、受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本平台展示的案例為個案,不代表同類案件結果,平台及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任何承諾。免費諮詢刑辯律師1 分鐘說明情況,律師盡快回電立即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