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四川某縣人羅某,1968年生,漢族,初中文化,農民,刑拘前在重慶主城區務工。
羅某因涉嫌在重慶某區夥同他人多次盜竊香菸、副食商店價值八千餘元物品被網上追逃,2010年8月被重慶某區公安局抓獲。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接受其家屬委託後,指派團隊律師承辦。律師在第一次會見中,仔細瞭解了羅某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同案的處理情況後,及時向重慶某區檢察院提出羅某在本案中系從犯,並已如實供述,無逮捕必要的律師意見。重慶某區檢察院採納了該意見,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羅某被取保候審後,經重慶某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採納了律師關於羅某系從犯,如實供述,認罪態度好的意見,從輕判處羅某一年有期徒刑並適用緩刑。羅某表示對律師的工作非常滿意。
羅某因涉嫌在重慶某區夥同他人多次盜竊香菸、副食商店價值八千餘元物品被網上追逃,2010年8月被重慶某區公安局抓獲。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接受其家屬委託後,指派團隊律師承辦。律師在第一次會見中,仔細瞭解了羅某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同案的處理情況後,及時向重慶某區檢察院提出羅某在本案中系從犯,並已如實供述,無逮捕必要的律師意見。重慶某區檢察院採納了該意見,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羅某被取保候審後,經重慶某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採納了律師關於羅某系從犯,如實供述,認罪態度好的意見,從輕判處羅某一年有期徒刑並適用緩刑。羅某表示對律師的工作非常滿意。
本平台展示的案例為個案,不代表同類案件結果,平台及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任何承諾。
免費諮詢刑辯律師
1 分鐘說明情況,律師盡快回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