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王某詐騙案,成功判處緩刑

緩刑詐騙罪

案情簡介

案情回放:
2013年5月,被告人王某因涉嫌詐騙被貴州省仁懷市檢察院向貴州省仁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王某犯詐騙罪,涉案金額52630元。
案件辦理:
2013年7月,王某的家屬慕名來到智豪律師事務所諮詢,智豪團隊在瞭解案情後,經過認真分析,同意接受王某家屬的委託,由團隊資深律師作為王某的辯護律師介入該案。
接受委託後,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了王某,詳細向王某詢問了案情同時瞭解了其向公安機關的供述內容。按照公訴機關指控的涉案金額52630元,按照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量刑幅度在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鑑於案情特別重大,律師在查閱、影印了全部的案卷材料後,將此案提交智豪團隊進行專案討論。
2012年8月,貴州省仁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在庭審過程中,律師按照智豪團隊提出的辯護方案為劉某進行了辯護。合議庭在充分聽取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後,將王某涉案金額從52630元扣減至28130元,最終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智豪刑事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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