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案情回放:嫌疑人張某 男 漢族 1977年79月生 重慶市巴南區人。因涉嫌詐騙罪於2011 年3月12日被重慶市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嫌疑人遠在涪陵的家屬於2011年4月5日慕名前來找到智豪律所團隊,要求我們代理該案件。我們接受委託後去某公安分局辦理會見手續。經會見嫌疑人後瞭解到基本案情,在偵查階段,經智豪刑辨團隊集體討論,辯護人提出提出以下理由:嫌疑人涉嫌詐騙罪證據不充分,證據之間未形成證據鎖鏈,當即向承辦單位提出對嫌疑人取保候審申請,病歷建議偵查機關撤銷案件,該分局充分的考慮了我們提出的取保候審申請理由,經研究,於2011年4月18日對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書,同時決定撤銷案件不再追訴。
智豪刑事律師團隊
嫌疑人遠在涪陵的家屬於2011年4月5日慕名前來找到智豪律所團隊,要求我們代理該案件。我們接受委託後去某公安分局辦理會見手續。經會見嫌疑人後瞭解到基本案情,在偵查階段,經智豪刑辨團隊集體討論,辯護人提出提出以下理由:嫌疑人涉嫌詐騙罪證據不充分,證據之間未形成證據鎖鏈,當即向承辦單位提出對嫌疑人取保候審申請,病歷建議偵查機關撤銷案件,該分局充分的考慮了我們提出的取保候審申請理由,經研究,於2011年4月18日對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書,同時決定撤銷案件不再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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