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吳某犯聚眾鬥毆罪經律師出色辯護成功緩刑

重慶

案情簡介

重慶吳某,男,1988年生,漢族,高中文化,學生板,住重慶市江北區,因聚眾鬥毆罪於2013年被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起訴至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後,指派張軍律師承辦。被告人本是大學在校生,因瑣事與同學一起與校外人員發生鬥毆,造成一人重傷,兩人輕傷。被告人本人也持械造成對方一人輕傷。在偵查及公訴環節中未對被告人認定自首,而辯護人認為被告人是因救治傷員而離開現場,且在偵查人員在醫院找到其時無逃逸行為並如實供述,符合自首司法解釋,應認定自首。且在審判過程中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認罪態度好,且系初犯,可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法院經審理,完全採納了辯護律師的意見,最終判決被告人吳某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月,緩刑三年。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辯護律師依據法律和事實,為當事人進行了出色的辯護。辯護律師為當事人成功取得緩刑的結果,最大程度維護了當事人的權益。
 
智豪刑事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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