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劉某網路詐騙罪一案智豪成功辯護緩刑

緩刑詐騙罪

重慶

案情簡介

案情簡介:
劉某,1985年6月20日出生,住四川省南充市,大學文化。因本案於2011年7月18日被抓獲,同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監視居住,2012年2月24日被取保候審,2013年2月20日被監視居住。
 
辯護人: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刑二部資深律師
 
嫌疑人劉某在到案後向辦案機關交代了多起夥同張x等人實施詐騙犯罪。其主要是透過採用“釣魚”的方式對網上購物者實施詐騙。劉欣在公安機關交代的涉案金額共計14餘萬元。經公安機關偵查後,由某區公安分局向南岸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公安機關偵查終結時已經有一定證據證實嫌疑人劉欣實施網路詐騙多起,智豪團隊律師介入後認為大部分犯罪金額證據不足,後公安機關認定涉案金額為3萬餘元。
 
辯護律師在接受委託後,對案件情況作了初步瞭解;在到檢察院閱卷後對本案事實有了更清楚的認識。隨後與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就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了仍然詐騙的金額有問題的溝通。相關意見得到了公訴機關的認可。公訴機關於2013年6月4日向某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就被告人劉欣涉案金額由公安機關提出的3萬餘元變更9千餘元。
 
法院受理該案後,辯護人就案件中的其他情況與承辦法官交換了意見,經過法院2次開庭審理,相關意見得到法院採納。
2012年7月18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智豪刑事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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