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基本案情:
2014年5月,何某夫婦在未辦理菸草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多次從外地購入“玉溪”、“蘇煙”等品牌的假煙,並高價銷售給齊某等人,後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並查獲多種假煙近600條,價值25萬餘元。檢察機關以非法經營罪對何某夫婦依法提起公訴。
辯護流程:
(一)律師介入
在何某夫婦被拘留期間,何某的親屬不遠千里趕往重慶,為其尋找專業的律師為夫婦二人辯護,家屬在一個週末來到智豪律師事務所,智豪值班律師接待了家屬,在為其提供諮詢服務後,家屬稱需要回家考慮一下。週一上午,家屬再次來到智豪律師事務所,此次智豪所又安排了專業律師再次向他們分析了案件情況。家屬稱家庭經濟條件不好了,另外還有小孩要照顧。智豪律師考慮到家屬的情況,主動提出減少訴訟費用的要求,家屬非常感激智豪律師,並立即為二人分別聘請了委託代理人。
(二)律師會見
智豪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後,迅速介入,週一下午便趕往看守所,會見了二人,在會見時,智豪律師根據自己的經驗,著重問了當事人幾個問題,瞭解了案件情況後,智豪律師再結合智豪所辦理的類似案件,用案例解說的方式,跟當事人分析案情。
智豪律師在會見後,立即起草了取保候審申請書,並且聯絡到了承辦警官。次日,智豪律師帶上法律意見書,去到某公安局當面與承辦人交流對本案的法律意見,智豪律師抓住要點,向公安機關提出本案的金額不應該以25萬認定。另提出希望能為當事人辦理取保,承辦警官對智豪律師說,他們會考慮智豪律師意見。
在智豪律師提交取保申請後的幾天,智豪律師每天都有承辦人員聯絡,諮詢案件的進行。
本案因為承辦人更換,有交接問題,取保沒有成功,但是在審查起訴階段,智豪律師任然不放棄希望,繼續向檢察機關交換法律意見,在透過智豪律師的不懈努力下,承辦人採納了智豪律師意見,將涉案金額由起訴意見書建議的25萬,減少為6萬。
(二)團隊討論
為了實現更好的辯護結果,智豪律師藉助智豪律所特有的團隊討論制度,為何某夫婦擬定了最佳辯護方案,在團隊討論中,主要圍繞未銷售香菸是否可用提非法經營未遂;已銷售出去的香菸,下家證言存在矛盾,是否能達到證明標準,銷售出去的香菸,無法確定為何某夫婦所出售,應當予以排除,香菸的價格應當以進價計算而非售價計算等問題進行討論。
最終,經過智豪團隊討論,形成了一套系統的,邏輯周密的辯護方案。
(三)具體辯護方案
經過智豪團隊討論後,形成完整的辯護方案。首先,主辦律師對何某夫婦被指控的非法經營數額提出異議,認為從齊某等人處查獲的假煙不應計入非法經營數額,因為從齊某的陳述中可得知,其並非只有一個香菸上家,無法確定哪些香菸是從當事人何某處購得,應當根據存疑有利於被告原則,扣除在外;其次,從證據方面找矛盾,認為一些證據存在矛盾,根據有利於被告原則,應該將存在矛盾的部分金額,排除在涉案金額之外,第三,從量刑情節辯護,智豪律師提出何某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獲假煙,當庭認罪,又是初犯,建議對其適用緩刑,何某妻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是法定的從輕、減輕處罰情節。最後,何某夫婦具有退贓情節,智豪律師建言獻策,讓何某夫婦積極退贓,從而爭取到了一個退贓的酌定減輕情節。
辯護結果:
經過智豪律師精彩絕倫的辯護,法院最終採納了全部辯護意見,對何某夫婦均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其中一人被宣告緩刑一年,這一結果是當事人及其家屬均未料到的,判決出來以後,當事人家屬不住口地向主辦律師表示感謝,表示多虧了智豪律師事務所有理有據、精彩萬分的辯護,法院才能判處如此令人滿意的判決!智豪律師事務所再一次地展示了自己的實力,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相關法條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2014年5月,何某夫婦在未辦理菸草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多次從外地購入“玉溪”、“蘇煙”等品牌的假煙,並高價銷售給齊某等人,後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並查獲多種假煙近600條,價值25萬餘元。檢察機關以非法經營罪對何某夫婦依法提起公訴。
辯護流程:
(一)律師介入
在何某夫婦被拘留期間,何某的親屬不遠千里趕往重慶,為其尋找專業的律師為夫婦二人辯護,家屬在一個週末來到智豪律師事務所,智豪值班律師接待了家屬,在為其提供諮詢服務後,家屬稱需要回家考慮一下。週一上午,家屬再次來到智豪律師事務所,此次智豪所又安排了專業律師再次向他們分析了案件情況。家屬稱家庭經濟條件不好了,另外還有小孩要照顧。智豪律師考慮到家屬的情況,主動提出減少訴訟費用的要求,家屬非常感激智豪律師,並立即為二人分別聘請了委託代理人。
(二)律師會見
智豪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後,迅速介入,週一下午便趕往看守所,會見了二人,在會見時,智豪律師根據自己的經驗,著重問了當事人幾個問題,瞭解了案件情況後,智豪律師再結合智豪所辦理的類似案件,用案例解說的方式,跟當事人分析案情。
智豪律師在會見後,立即起草了取保候審申請書,並且聯絡到了承辦警官。次日,智豪律師帶上法律意見書,去到某公安局當面與承辦人交流對本案的法律意見,智豪律師抓住要點,向公安機關提出本案的金額不應該以25萬認定。另提出希望能為當事人辦理取保,承辦警官對智豪律師說,他們會考慮智豪律師意見。
在智豪律師提交取保申請後的幾天,智豪律師每天都有承辦人員聯絡,諮詢案件的進行。
本案因為承辦人更換,有交接問題,取保沒有成功,但是在審查起訴階段,智豪律師任然不放棄希望,繼續向檢察機關交換法律意見,在透過智豪律師的不懈努力下,承辦人採納了智豪律師意見,將涉案金額由起訴意見書建議的25萬,減少為6萬。
(二)團隊討論
為了實現更好的辯護結果,智豪律師藉助智豪律所特有的團隊討論制度,為何某夫婦擬定了最佳辯護方案,在團隊討論中,主要圍繞未銷售香菸是否可用提非法經營未遂;已銷售出去的香菸,下家證言存在矛盾,是否能達到證明標準,銷售出去的香菸,無法確定為何某夫婦所出售,應當予以排除,香菸的價格應當以進價計算而非售價計算等問題進行討論。
最終,經過智豪團隊討論,形成了一套系統的,邏輯周密的辯護方案。
(三)具體辯護方案
經過智豪團隊討論後,形成完整的辯護方案。首先,主辦律師對何某夫婦被指控的非法經營數額提出異議,認為從齊某等人處查獲的假煙不應計入非法經營數額,因為從齊某的陳述中可得知,其並非只有一個香菸上家,無法確定哪些香菸是從當事人何某處購得,應當根據存疑有利於被告原則,扣除在外;其次,從證據方面找矛盾,認為一些證據存在矛盾,根據有利於被告原則,應該將存在矛盾的部分金額,排除在涉案金額之外,第三,從量刑情節辯護,智豪律師提出何某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獲假煙,當庭認罪,又是初犯,建議對其適用緩刑,何某妻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是法定的從輕、減輕處罰情節。最後,何某夫婦具有退贓情節,智豪律師建言獻策,讓何某夫婦積極退贓,從而爭取到了一個退贓的酌定減輕情節。
辯護結果:
經過智豪律師精彩絕倫的辯護,法院最終採納了全部辯護意見,對何某夫婦均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其中一人被宣告緩刑一年,這一結果是當事人及其家屬均未料到的,判決出來以後,當事人家屬不住口地向主辦律師表示感謝,表示多虧了智豪律師事務所有理有據、精彩萬分的辯護,法院才能判處如此令人滿意的判決!智豪律師事務所再一次地展示了自己的實力,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相關法條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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