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萬彩票未出票,差點體彩店老闆推進了刑事深淵

案情簡介

文/張家豪律師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級律師
“張律師,之前彩民把我起訴到法院,我以為就是個民事糾紛,頂多是個賠錢的事,結果法院說我構成犯罪,把案件移送到公安機關去了!”
電話那頭,王老闆(化名)的聲音是肉眼可見的慌亂。
這個案子發生在湖北,是一名體彩店店主。為了攬客,他當時和彩民講好,你來我這裡買彩票,我給你“折扣價”,你只需要按彩票面額的九五折付款。
至於為何能做到折扣價,是因為王老闆吃票了。
王老闆盤算:與其只賺那點佣金,不如自己“當莊家”。客人中了獎,我就用自己的錢兌付;不中,這筆錢就全進了我的口袋。
壹|一份“民轉刑”裁定書
彩民範先生在他店裡陸續買了幾百萬彩票。時間一長,他起了疑心,一核對,才發現王老闆根本沒有足額出票。
範先生要求退款幾百萬,王老闆當然不肯。於是將他告上民事法庭。
在王老闆看來,這無非就是個“經濟糾紛”。然而,他嚴重低估了這件事的性質。
法院開庭審理後,法官立刻敏銳地察覺到了不對勁。這哪裡是簡單的“委託合同糾紛”?法院調取了王老闆兩家店的後臺資料,和範先生的轉賬記錄一比對,鐵證如山:王老闆在規定時間內的確收了鉅額款項,但有將近200萬餘元的彩票,根本沒有出票記錄!
民事法官當即作出裁定:“被告人王老闆作為彩票店經營者,未實際出票,屬於‘吃票’行為。後被告又自己與原告私下結算,該行為屬於私下坐莊、售賣私彩,擾亂了國家彩票市場秩序,涉嫌非法經營罪。本案存在犯罪嫌疑,應予駁回起訴,將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貳|張家豪律師團隊介入:在“詐騙”與“非經”間,劃清生死線
這類“吃票”案件,是張家豪律師團隊近兩年接到的高發型別。原來普遍是透過微信線上出票、折扣銷售,現在甚至還涉及到了“體彩模擬器”,手段愈發多樣。
而這個案子最大的風險點,還不是“非法經營”,而是“詐騙”。
詐騙罪,要求有“非法佔有”的主觀目的。通俗講,就是收錢就想跑路,根本沒打算兌獎。非法經營罪,是違反國家規定,擾亂市場秩序。他雖然“吃票”,但他自己也承擔著兌獎的義務,他是想經營這份私彩,而不是“騙走”這筆錢。
叄|辯護博弈,如何“絕地求生”?
第一道難關:自首的認定。
王老闆是在公安電話通知後到案的,然而,在最初的訊問中,王老闆也許是因為心存僥倖,並未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
雖然不是標準的自首,但我們仍然認為,應視為自首。
我提出,即使辦案機關認為王老闆的第一次筆錄沒有如實供述,其也在第二次筆錄中及時進行了如實供述,且兩次筆錄發生於同一日,僅相差六個小時。
辯護人認為,到案後當日幾個小時後便供述全部犯罪事實,時間上具備及時性,節省了司法資源,體現瞭如實供述的積極性,應當認定為到案後如實供述。
第二道難關:非法經營數額的爭議。
公訴機關指控的未出票金額高達將近200萬餘元。但我們發現,其中有大量金額是王老闆找其他體彩店代為出票的,應予扣減。
數額的減少,對緩刑的可能性至關重要。每一筆流水,我們都必須替他釐清。
肆|柳暗花明:“緩刑”落地
最終,法院判決書敲響了最後的定音:“被告人王老闆犯非法經營罪,判處緩刑三年。”
 
“吃票”吃掉的,不只是彩民的信任,更是自己的自由。不要以為自己離刑事犯罪很遠,有時候,它們之間只隔著一張《刑事拘留通知書》的距離。
 
文/張家豪律師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級律師
曾辯護省部級受賄案、曾在全國具有巨大影響力的故意殺人案、CCTV《今日說法》報道的特大集資詐騙案,以細膩嚴謹的風格著稱,善於從證據、程式中找到突破點。
張家豪律師帶領團隊集體作戰,團隊律師共辦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無罪不起訴緩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國範圍內知名的專注刑事案件的律所,處理過上萬件刑事案件經驗豐富、成功案例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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