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案情簡介:
被告人彭某某,男,因涉嫌犯詐騙罪,於2015年8月5日被刑拘,同年9月12日被批准逮捕。
起訴書指控:2014年以來,被告人黃某、崔某、田某、劉某、彭某某在玩網路遊戲認識後共謀,各自在網路遊戲上釋出代練廣告,由團伙成員冒充代練公司領班,與遊戲玩家聯絡代練事宜。領班等編造需繳納啟用遊戲外掛指令碼,答題器押金,答題器到期二次啟用需再次繳納押金,退還押金時遊戲玩家的支付寶需驗證,銀行卡的轉款限額提高需補齊限額才能退款,退還押金數額過大需請示代練公司財務或者經理才能退款等理由誘使遊戲玩家逐次打款。其中,被告人彭某某參與作案二次,涉案金額10200元,分得贓款3300元。
辯護方案及策略:
在接受委託後,智豪律師嚴格按照《智豪辦案規範》於24小時內前往某區看守所會見了彭某某。承辦律師在會見中,詳細詢問了彭某某參與詐騙行為的過程,向彭某某講解了涉嫌罪名的相關法律規定,同時告知法律規定其依法享有的權利,並轉達了家人的關懷。之後,又及時前往辦案單位提交委託手續和變更強制措施申請。
承辦律師在會見彭某某時瞭解到,代練在網路遊戲中非常普遍,並且代練是有市場價格。在其涉及的詐騙行為中,他們為被害人實施過代練升級的行為。據此,承辦律師多次與辦案人員進行溝通,提出了正常的代練費不應當認定為犯罪金額,而且從刑事證據應當達到確實充分證明標準出發,僅憑彭某某的銀行交易記錄,而沒有被害人的打款記錄和證言相互印證的這部分金額,也不能認定為彭某某的犯罪金額的觀點。雖然承辦律師提出的意見起初並沒有得到辦案人員的認同,但智豪律師本著“智者無畏,毫釐必爭”辦案理念,多次與辦案人員不斷溝通。智豪律師努力的爭取取得了結果,最終,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時,被告人彭某某的犯罪金額被大幅降低,僅有10200元,為接下來法院的辯護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2016年1月26日,本案在某區法院開庭審理,承辦律師在本案定性無爭議的情況下,辯護方向就圍繞著彭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低作用輕,系初犯偶犯,犯罪情節輕微,到案後如實供述,當庭認罪,積極退贓並繳納罰金等量刑方面的情節發表辯護意見。
案件結果: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被告人彭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當拿到該判決書後,彭某某非常高興,終於可以在春節前回到家,與家人一起團圓。
被告人彭某某,男,因涉嫌犯詐騙罪,於2015年8月5日被刑拘,同年9月12日被批准逮捕。
起訴書指控:2014年以來,被告人黃某、崔某、田某、劉某、彭某某在玩網路遊戲認識後共謀,各自在網路遊戲上釋出代練廣告,由團伙成員冒充代練公司領班,與遊戲玩家聯絡代練事宜。領班等編造需繳納啟用遊戲外掛指令碼,答題器押金,答題器到期二次啟用需再次繳納押金,退還押金時遊戲玩家的支付寶需驗證,銀行卡的轉款限額提高需補齊限額才能退款,退還押金數額過大需請示代練公司財務或者經理才能退款等理由誘使遊戲玩家逐次打款。其中,被告人彭某某參與作案二次,涉案金額10200元,分得贓款3300元。
辯護方案及策略:
在接受委託後,智豪律師嚴格按照《智豪辦案規範》於24小時內前往某區看守所會見了彭某某。承辦律師在會見中,詳細詢問了彭某某參與詐騙行為的過程,向彭某某講解了涉嫌罪名的相關法律規定,同時告知法律規定其依法享有的權利,並轉達了家人的關懷。之後,又及時前往辦案單位提交委託手續和變更強制措施申請。
承辦律師在會見彭某某時瞭解到,代練在網路遊戲中非常普遍,並且代練是有市場價格。在其涉及的詐騙行為中,他們為被害人實施過代練升級的行為。據此,承辦律師多次與辦案人員進行溝通,提出了正常的代練費不應當認定為犯罪金額,而且從刑事證據應當達到確實充分證明標準出發,僅憑彭某某的銀行交易記錄,而沒有被害人的打款記錄和證言相互印證的這部分金額,也不能認定為彭某某的犯罪金額的觀點。雖然承辦律師提出的意見起初並沒有得到辦案人員的認同,但智豪律師本著“智者無畏,毫釐必爭”辦案理念,多次與辦案人員不斷溝通。智豪律師努力的爭取取得了結果,最終,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時,被告人彭某某的犯罪金額被大幅降低,僅有10200元,為接下來法院的辯護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2016年1月26日,本案在某區法院開庭審理,承辦律師在本案定性無爭議的情況下,辯護方向就圍繞著彭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低作用輕,系初犯偶犯,犯罪情節輕微,到案後如實供述,當庭認罪,積極退贓並繳納罰金等量刑方面的情節發表辯護意見。
案件結果: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被告人彭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當拿到該判決書後,彭某某非常高興,終於可以在春節前回到家,與家人一起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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