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一、案情簡介
黃某某,男,1988年出生,漢族,大專文化。2011年8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現案件處於偵查階段。
黃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智豪律師於2011年8月26日接受委託,接受委託後,智豪律師及時會見了當事人黃某某,瞭解案件情況。
會見中,智豪律師瞭解到:黃某某與其同行人員在火車站與他人發生衝突,雙方扭打成一團,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罪對黃某等人實施了刑事拘留,智豪律師向偵查機關提出黃某的行為不符合尋釁滋事罪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犯罪構成。黃某等人與他人發生衝突而是事出有因,且沒有造成他人輕傷的危害後果。
二、律師辯護
為了詳細瞭解案件細節,爭取為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智豪律師多次會見嫌疑人黃某某,承辦律師將本案提交全所律師集體討論,智豪律師為爭取為黃某某申請取保候審提供了大量的意見和建議。
後智豪律師向承辦機關多次提交取保候審申請,與承辦機關溝通黃某某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三、案件結果
最終,意見得到了承辦機關的採納。9月20日偵查機關作出取保候審決定,黃某於當日被釋放。
四、關聯法律法規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黃某某,男,1988年出生,漢族,大專文化。2011年8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現案件處於偵查階段。
黃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智豪律師於2011年8月26日接受委託,接受委託後,智豪律師及時會見了當事人黃某某,瞭解案件情況。
會見中,智豪律師瞭解到:黃某某與其同行人員在火車站與他人發生衝突,雙方扭打成一團,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罪對黃某等人實施了刑事拘留,智豪律師向偵查機關提出黃某的行為不符合尋釁滋事罪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犯罪構成。黃某等人與他人發生衝突而是事出有因,且沒有造成他人輕傷的危害後果。
二、律師辯護
為了詳細瞭解案件細節,爭取為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智豪律師多次會見嫌疑人黃某某,承辦律師將本案提交全所律師集體討論,智豪律師為爭取為黃某某申請取保候審提供了大量的意見和建議。
後智豪律師向承辦機關多次提交取保候審申請,與承辦機關溝通黃某某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三、案件結果
最終,意見得到了承辦機關的採納。9月20日偵查機關作出取保候審決定,黃某於當日被釋放。
四、關聯法律法規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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