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一、案情簡介
謝某,女,山東人,因涉嫌詐騙罪,於2018年某月某日被刑事拘留,現案件處於偵查階段。
謝某涉嫌詐騙罪一案,智豪律師接受委託後,於當日立即前往看守所會見,詳細瞭解了案件情況。
會見中,智豪律師瞭解到:謝某目前涉嫌的屬於電信詐騙,她是透過熟人介紹進入公司的,公司以電話詐騙的方式獲利,而她的工作是打電話給客戶,騙其轉賬,她在這家公司將近幹了10個月,所得收益3萬元。
二、律師辯護
為了詳細瞭解案件細節,爭取為當事人爭取取保候審,在經過智豪律師多次會見以及智豪團隊集體討論之後,智豪律師為爭取謝某取保候審提供了大量的建議和意見。智豪律師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提出如下理由:
一、本案中,謝某在共同犯罪中系從犯。
謝某在本案中的作用地位較輕,從始至終均受公司的安排,且謝某所參與的犯罪行為程度較低,所獲取的利益較少,符合《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應認定為從犯,應當對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謝某系初犯、偶犯,其主觀惡性小。
謝某系山東人,性格沉穩安靜,為人善良,與鄰居相處融洽,沒有不良嗜好,沒有犯罪前科,平時表現很好。謝某為改善家庭的經濟狀況,透過他人介紹進入公司,但因其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機械性地按照老闆的要求以固定的內容以及套路打電話推銷產品,最終才觸犯了法律。
三、謝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悔罪態度良好,人身危險性較低,對其變更強制措施不致危害社會,且對謝某變更強制措施對案件的繼續偵查不致產生影響。
四、本案中,介紹謝某進入該詐騙團伙的同案人魯甜已被取保候審,同案人魯甜系介紹謝某參與詐騙,且參加詐騙行為長於謝某,故從法律適用的公平性角度來講,謝某也應當被採取取保候審。
五、謝某有兩個未成年子女,其丈夫在家務農,有時候需要外出打工,現兩個未成年子女都需要謝某的照顧,且謝某的家庭收入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望貴院考慮到其家庭的實際情況,從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角度,對其變更強制措施。
六、如決定對謝某變更強制措施,謝某家屬將自願作為保證人,或為謝某交納保證金。
後智豪律師與承辦機關多次溝通謝某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三、案件結果
最終,承辦機關採納了智豪律師的意見。隨後,智豪律師會見了謝某,並告知其即將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的相關情況,而後辦案機關為謝某辦理了取保候審。
四、關聯法律法規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謝某,女,山東人,因涉嫌詐騙罪,於2018年某月某日被刑事拘留,現案件處於偵查階段。
謝某涉嫌詐騙罪一案,智豪律師接受委託後,於當日立即前往看守所會見,詳細瞭解了案件情況。
會見中,智豪律師瞭解到:謝某目前涉嫌的屬於電信詐騙,她是透過熟人介紹進入公司的,公司以電話詐騙的方式獲利,而她的工作是打電話給客戶,騙其轉賬,她在這家公司將近幹了10個月,所得收益3萬元。
二、律師辯護
為了詳細瞭解案件細節,爭取為當事人爭取取保候審,在經過智豪律師多次會見以及智豪團隊集體討論之後,智豪律師為爭取謝某取保候審提供了大量的建議和意見。智豪律師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提出如下理由:
一、本案中,謝某在共同犯罪中系從犯。
謝某在本案中的作用地位較輕,從始至終均受公司的安排,且謝某所參與的犯罪行為程度較低,所獲取的利益較少,符合《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應認定為從犯,應當對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謝某系初犯、偶犯,其主觀惡性小。
謝某系山東人,性格沉穩安靜,為人善良,與鄰居相處融洽,沒有不良嗜好,沒有犯罪前科,平時表現很好。謝某為改善家庭的經濟狀況,透過他人介紹進入公司,但因其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機械性地按照老闆的要求以固定的內容以及套路打電話推銷產品,最終才觸犯了法律。
三、謝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悔罪態度良好,人身危險性較低,對其變更強制措施不致危害社會,且對謝某變更強制措施對案件的繼續偵查不致產生影響。
四、本案中,介紹謝某進入該詐騙團伙的同案人魯甜已被取保候審,同案人魯甜系介紹謝某參與詐騙,且參加詐騙行為長於謝某,故從法律適用的公平性角度來講,謝某也應當被採取取保候審。
五、謝某有兩個未成年子女,其丈夫在家務農,有時候需要外出打工,現兩個未成年子女都需要謝某的照顧,且謝某的家庭收入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望貴院考慮到其家庭的實際情況,從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角度,對其變更強制措施。
六、如決定對謝某變更強制措施,謝某家屬將自願作為保證人,或為謝某交納保證金。
後智豪律師與承辦機關多次溝通謝某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三、案件結果
最終,承辦機關採納了智豪律師的意見。隨後,智豪律師會見了謝某,並告知其即將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的相關情況,而後辦案機關為謝某辦理了取保候審。
四、關聯法律法規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本平台展示的案例為個案,不代表同類案件結果,平台及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任何承諾。
免費諮詢刑辯律師
1 分鐘說明情況,律師盡快回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