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某某涉嫌詐騙罪被刑拘,智豪律師介入後成功取保

取保候審詐騙罪

案情簡介

一、案情簡介
文某某,男,重慶人,2019年x月涉嫌詐騙罪被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文某某的家屬透過多方打聽了解,並由多人推薦來到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諮詢本案相關情況。智豪律師首先就詐騙罪的法律規定為文某某的家屬進行詳細講解,後再根據初步掌握的情況對本案的走向以及取保候審的可能性進行初步分析。透過諮詢,文某某的家屬對智豪律師專業水平和職業素養予以高度信任,當場委託智豪律師擔任文某某偵查、審查起訴、一審期間的辯護人。
 
二、律師辯護
接受委託後,智豪律師當即前往重慶市某區看守所會見文某某,就本案涉及罪名、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涉案事實及過程等向文某某詳細瞭解情況,聽取文某某自己陳述及辯解理由,後智豪律師結合本案具體情況,向公安機關提交了“文某某主觀惡性小,涉案情節輕微,應認定為從犯等”書面意見,及取保候審申請書,並多次與辦案單位溝通交換意見。
 
三、案件結果
  公安機關接到智豪律師提交的書面意見後,再透過多次與智豪律師的當面溝通,最終採納辯護律師的意見,對文某某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四、關聯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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