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李百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權威釋出-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李百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百安作出逮捕決定。近日,山東省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百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百安利用擔任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人事部副經理、企管部總經理,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投資部總經理,中國中建地產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檢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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