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檢察院出臺機制 推動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走深走實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自治區檢察院制定《西藏檢察機關開展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執行機制》(以下簡稱《機制》),推動開展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走深走實。 《機制》要求,全區各級檢察院要成立由檢察長任組長的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並建立“周通報、月調…

近日,自治區檢察院制定《西藏檢察機關開展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執行機制》(以下簡稱《機制》),推動開展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走深走實。


《機制》要求,全區各級檢察院要成立由檢察長任組長的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並建立“周通報、月排程、季研判、年總結”工作制度和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資訊定期報送制度,實行“一臺賬、六清單”的臺賬管理制度。提出在辦案中要將線索摸排融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控告申訴等各項工作全過程,對每條線索必須明確核查責任人和核查時限。要深化重點行業領域防範整治,在辦案中要善於發現黑惡勢力犯罪背後的行業亂象及社會整治難題,透過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推動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地區、重點人員防範整治。


《機制》明確了包括統籌協調、線索排查、案件督辦、深化綜合治理、宣傳報道和組織保障的6項開展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執行機制,同時對院領導包案指導督導和專案專班以及案件質量評查、宣傳報道、組織保障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來源: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 檢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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