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安徽省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邵鬱(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六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
日前,原安徽省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邵鬱(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六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邵鬱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六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邵鬱利用擔任宿州市副市長,安徽省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專案承攬、融資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安徽省人民檢察院 檢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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