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陳志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吳忠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陳志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吳忠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志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吳忠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志文利用擔任銀川市城區組織部副部長、興慶區副區長、銀川市招商局局長、銀川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離職後利用原擔任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承諾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 檢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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