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例入選最高檢第三批檢察機關依法履職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典型案例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9月20日,是第24個全國公民道德宣傳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檢察機關依法履職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典型案例(第三批)》(點選閱讀原文),集中展示檢察機關以高質效檢察辦案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實踐成果。 黨的…

9月20日,是第24個全國公民道德宣傳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檢察機關依法履職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典型案例(第三批)》(點選閱讀原文),集中展示檢察機關以高質效檢察辦案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實踐成果。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十五五”規劃綱要對“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出明確部署。2026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了《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九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該規劃明確要求“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本批共釋出6件典型案例,分別為: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訴易縣某公司侵害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烈士肖像、名譽、榮譽民事公益訴訟案,山西省某縣人民檢察院對張某芳申請撤銷周某軍、李某嬌監護權糾紛支援起訴案,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檢察院對王某英、李某帥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支援起訴案,湖北省檢察機關對朱某蘭與蔡某玉、朱某龍共有物分割糾紛抗訴案,湖南省衡陽市檢察機關對賀某與胡某華、陳某保證合同糾紛再審檢察建議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吳某平工傷認定行政抗訴案。

記者採訪瞭解到,此批典型案例均為近兩年辦結,較好地體現了檢察機關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成效。案例呈現三方面特點:一是緊盯民生熱點難點堵點,聚焦群眾關注的公德美德問題、常見行為偏差、多發矛盾糾紛,涵蓋依法起訴濫用英雄烈士肖像牟利、支援起訴撤銷“生而不養”者監護權、抗訴維護盡贍養義務子女權益等情形,以鮮活民生小案傳遞愛國、友善、誠信、法治、公正等價值導向;二是充分展示檢察履職成果,涉及抗訴、再審檢察建議、支援起訴以及公益訴訟等多項職能。三是堅持法理情有機統一,貫徹“三個善於”要求,將法的精神、法律規定和人民群眾樸素正義觀有機結合,如在朱某蘭與蔡某玉、朱某龍共有物分割糾紛抗訴案中,檢察機關透過抗訴,依法維護盡到贍養義務子女的合法權益,契合公平公正原則和人民群眾“老有所養”的美好向往。

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深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引領作用,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融入社會生活。

關於印發《檢察機關依法履職推動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

典型案例(第三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為深入貫徹“十五五”規劃綱要和“九五”普法規劃對“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部署要求,推動以司法辦案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最高人民檢察院選編“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訴易縣某公司侵害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烈士肖像、名譽、榮譽民事公益訴訟案”等6件案例,作為第三批檢察機關依法履職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典型案例,現印發給你們,供參考借鑑。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6年9月15日

湖南省衡陽市檢察機關對賀某與胡某華、陳某保證合同糾紛再審檢察建議案

——債權人惡意損害保證人利益行為應依法監督糾正

【關鍵詞】

誠信 保證責任 妨害作證 綜合履職

【基本案情】

2014年1月23日,湖南某中藥飲片公司因經營需要向胡某華借款160萬元。2014年3月27日,胡某華以民間借貸糾紛向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法院起訴湖南某中藥飲片公司要求其償還借款160萬元及利息。2014年11月12日,該公司與胡某華簽訂了《借款協議》,約定借款本金及利息總額為190萬元,分三年還清,賀某在《借款協議》上作為擔保方簽字。2014年11月24日,法院根據該借款協議製作了民事調解書,因賀某不是該案當事人,故該民事調解書未涉及賀某的保證責任。

2014年1月始,湖南某中藥飲片公司因經營需要陸續向陳某借款。2014年11月8日,該公司與陳某簽訂了《借款協議》,約定之前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合計為980萬元,分三年還清,賀某在《借款協議》上亦作為擔保方簽字。

2019年11月,胡某華、陳某將賀某分別訴至湖南省衡南縣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衡南縣法院),要求賀某償還為湖南某中藥飲片公司擔保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為達到勝訴目的,胡某華、陳某夥同他人虛構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賀某催收債務的事實,意圖證明已經在保證期間內行使權利,要求法院判令賀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賀某均提出抗辯理由,認為證人作偽證,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內向其主張債權,保證期間已過。衡南縣法院均未採納並分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賀某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保證責任,判決賀某向胡某華償還借款本金169萬元及利息,向陳某連帶清償本金475.0492萬元及利息。賀某對上述二案不服,均提出上訴,二審均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賀某不服,向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亦被駁回。

【檢察機關履職過程】

受理及審查。2023年,湖南省衡南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胡某華、陳某等4人妨害作證、幫助偽造證據案中,發現胡某華、陳某等4人在2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審理中作虛假陳述,並據此勝訴。鑑於2起民事案件均已由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衡陽市中院)作出生效判決,遂將線索移送本院民事檢察部門後上報至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衡陽市檢察院)。

衡陽市檢察院依職權受理後,從三個方面開展調查核實工作:一是調閱所有相關民事案件的一、二審卷宗,查明相關案件的審理情況。二是詢問案件當事人以及相關證人,查明借款情況及賀某為兩個借款合同提供保證的事實。三是調閱刑事偵查案卷,核實胡某華、陳某惡意串通歐某華、譚某2人共同向法庭作虛假陳述,統一口徑捏造了“2018年4月下旬的一天,其四人坐在某茶樓進門右手邊第一個卡座喝茶,胡某華、陳某當面向賀某催收了債務”的虛假事實。

監督意見。衡陽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債權人胡某華、陳某未在保證期間要求保證人賀某承擔保證責任,賀某的保證責任已免除。胡某華、陳某等人虛構對賀某催收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賀某承擔保證責任,屬於嚴重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損害賀某合法權益。人民法院依據虛假陳述作出判決錯誤,應當再審。2023年10月13日,衡陽市檢察院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同時建議法院對胡某華、陳某等4人偽造重要證據、陳述虛假事實的行為予以司法懲戒。

監督結果。2024年5月20日,衡陽市中院作出再審判決,撤銷一、二審判決,改判免除賀某案涉的保證責任,同時對胡某華、陳某等4人分別作出1萬元、2萬元不等罰款的司法懲戒。

【典型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誠信建設,倡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民事訴訟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以誠實、善意的態度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誠實信用原則在證據制度上的直觀體現是如實作證,只有訴訟參與人依法如實陳述相關事實,才能正確定分止爭,及時化解矛盾。如果訴訟參與人違反誠信原則,作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證據,歪曲事實真相,不但嚴重損害相關當事人的利益,損害司法權威,還會引發不斷的申訴、上訪,破壞社會和諧穩定。檢察機關發現債權人透過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獲取非法利益,人民法院據此作出錯誤判決的,應當依法監督,促進民事訴訟活動依法、有序開展,引領社會誠信風尚,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來源:湖南省人民檢察院 檢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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