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體育局原二級巡視員白春明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衛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體育局原二級巡視員白春明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衛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春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中衛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白春明利用擔任自治區體育局群眾體育處處長、自治區體育局二級巡視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 檢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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