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檢察機關依法對黃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貴州省遵義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黃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畢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2026-10…

日前,貴州省遵義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黃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畢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畢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黃偉利用擔任貴州省委組織部幹部一處(公務員管理處)副處長,幹部二處處長,黔南州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黔南州福泉市委書記,黔南州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州長,遵義市委副書記、遵義市政府黨組書記、代理市長、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檢視原文

免費諮詢刑辯律師

1 分鐘說明情況,律師盡快回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