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索曙輝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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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委原副書記、政府原旗長索曙輝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呼倫貝爾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扎蘭屯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索曙輝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索曙輝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 檢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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