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事關捍衛國家利益,事關軍人親情冷暖,事關軍地團結穩定。近年來,人民法院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審判職能精準回應涉軍權益保護的司法需求,依法妥善辦理各類涉軍糾紛案件,堅持“如我在訴”,以求極致…
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事關捍衛國家利益,事關軍人親情冷暖,事關軍地團結穩定。近年來,人民法院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審判職能精準回應涉軍權益保護的司法需求,依法妥善辦理各類涉軍糾紛案件,堅持“如我在訴”,以求極致精神做好涉軍維權工作,為國防利益維護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築牢司法防線。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引領作用,彰顯人民法院依法推進涉軍維權的堅定立場,最高人民法院釋出4件涉軍維權司法典型案例,既明確裁判規則、指導工作方法,又力求引導增強國防觀念和擁軍意識,持續營造維護軍政軍民團結的良好氛圍。
本次釋出的典型案例,聚焦涉軍維權司法重要領域,具體涉及軍用土地保護、軍工企業破產重整、退役軍人權益保障、軍人軍屬司法救助四大型別,在以下方面體現司法的引領和示範價值:
一是依法積極推進國防建設。案例1中,基層人民法院擁軍法庭對法院查封工作中出現的軍用土地權屬爭議,採取“聽證+磋商”的柔性解紛模式,軍地協同發力,協調各方達成解除保全的共識,保障了軍事設施建設順利進行,有效兼顧了國防利益與當事人合法權益。
二是努力推進軍工企業拯救和再生。案例2中,針對擁有軍工資質、承擔軍品生產任務軍工企業的經營困境,人民法院充分運用破產法治方式推動企業重整脫困,不僅保全了企業稀缺軍工資質和生產要素,恢復軍品生產,而且促推企業向好向新,築牢裝備保障司法防線。
三是嚴格落實退役軍人權益保障。案例3中,人民法院落實落地服現役年限計入工齡的規則,糾正用人單位未將服現役年限作為工齡的不當做法,切實維護退役軍人勞動權益,彰顯對軍人奉獻國防的肯定和尊崇。
四是加大對生活困難的軍人軍屬救助力度。案例4中,人民法院積極融入雙擁工作大局,心懷對人民子弟兵的真摯感情救助軍人家屬,透過加快審查流程、優先足額髮放救助款、緊密銜接社會救助等方式,用足司法救助政策,解決困難軍屬急難愁盼問題,讓軍人軍屬切實感受到司法溫度。
下一步,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強化底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更加積極主動推進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工作,努力保障實現建軍一百年奮鬥目標,以高質量的涉軍維權司法切實服務好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
案例1
依法解除保全 充分保障軍事用地需求
——涉某部隊單位軍事用地需求保全案
【基本案情】
某部隊單位因重點軍事專案建設需要,向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劃撥軍用土地並獲得批准。該部隊單位在辦理土地相關手續過程中發現,劃撥的地塊中有部分土地與某公司名下的閒置土地重疊,該部分土地因該公司所涉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導致劃撥的地塊無法及時完成軍用土地登記手續,影響軍事規劃和建設。該部隊單位向當地人民法院擁軍法庭請求協調解除保全。
【辦理情況】
人民法院擁軍法庭收到部隊單位請求後,迅速啟動涉軍維權機制,第一時間調取案涉土地的地籍檔案、使用權證及查封文書等,查明土地重疊的歷史原因,釐清各方法律關係。在此基礎上,擁軍法庭採取“聽證+磋商”的柔性解紛模式,協調查封法院組織部隊單位、某公司及其主要債權人和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共同聽證,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在協調中,擁軍法庭引導當事人充分認識保障軍事用地的重要作用,同時協同當地政府為某公司制定土地置換方案。某公司債權人認識到繼續保全土地並非實現債權的最佳途徑,主動向人民法院申請解除對該地塊的保全。保全解除後,擁軍法庭繼續積極協助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啟用綠色通道,完善軍用土地劃撥手續、辦理登記和某公司土地置換工作,最終部隊單位依法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軍事建設如期推進。某公司的土地置換也得以落實,徹底化解了土地爭議。
【典型意義】
軍用土地是國家戰略能力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國防利益和國家安全。人民法院充分運用涉軍維權工作機制,積極協調整合解紛資源,在認真全面查明事實、合理合法規劃方案、錨定爭議整體解決的基礎上,統籌兼顧、定向發力,短時間內促成爭議圓滿化解,既確保了部隊單位獲得土地並依法取得權屬登記,有力保障軍事規劃和建設順利推進,又協同推進土地置換為債權人提供保障,充分體現了對當事人的依法平等保護。
案例2
恰當運用破產重整 助力軍工企業重生
——某特種車輛企業破產重整案
【基本案情】
某特種車輛企業擁有多項軍工資質,長期承擔部隊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累計為部隊提供多種多輛軍用特種車輛,多次接受和完成重大軍事活動保障任務。該企業因經營策略失誤,資金鍊斷裂,生產經營陷入停滯,無力清償債務,被債權人申請破產重整。
【辦理情況】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重整申請後,結合該企業屬於先進裝備製造企業、管理架構完整、生產要素完備,同時擁有軍工資質,已被列入部隊採購名錄等獨特優勢,認真指導制定重整計劃。考慮到企業在重整期間繼續經營可以實現債務人財產保值增值,可以維護軍品生產資質和客戶資源,人民法院批准並指導該公司在管理人監督下自主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同時,人民法院支援和推進與政府聯動,引入共益債權為企業融資。該企業在重整期間成功完成了億元軍品訂單並透過軍方驗收。人民法院引導利益相關方深入有效談判,尋找利益最大公約數,形成了切實可行的債務清償方案和後續經營方案,債權人會議表決透過重整計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該軍工企業實現向好再生。
【典型意義】
武器裝備是軍隊現代化的重要標誌。軍工企業是國防建設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立足企業實際和軍工需求,依託府院聯動機制推進企業拯救再生,破產管理方式上注重釋放企業潛在有益資源,重整程式上注重平衡各方權益,後續經營方案上注重恢復企業生機,幫助軍工企業涅槃重生,充分體現司法服務強軍事業、保障國防建設的有力擔當,對穩定軍工供應鏈、提升部隊戰鬥力具有積極作用。
案例3
確認服現役年限計入工齡 彰顯軍人服役的尊榮和價值
——劉某與某公司勞動爭議案
【基本案情】
劉某系退役軍人,入伍證明及退伍軍人優待證中載明其服現役年限為2年1個月。退役後,劉某參加工作,自2002年11月起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並於2020年4月入職某公司,雙方建立勞動關係。2022年1月,某公司解除與劉某的勞動關係。劉某發現,公司在核算自己累計工作時間時未將服現役年限計入工齡,導致雙方核算的應休年休假天數不一致。劉某認為,服現役年限應當計入工齡,自己的累計工作年限已達20年,應當每年享受15天年休假。劉某訴至法院,請求某公司將服現役年限計入工齡,納入累計工作年限,作為計算年休假天數的依據並相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等。
【裁判結果】
審理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等多部法律法規均明確規定,退役軍人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退役後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帶薪年休假根據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劉某提交的入伍證明、退伍軍人優待證能夠充分證實其服現役年限為2年1個月,該期間應依法計入工齡,在計算年休假時間時,應納入累計工作時間,用以核算帶薪年休假天數。結合劉某的累計工作時間、在某公司實際工作時間、工資標準以及已休假情況,最終判決:某公司向劉某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2.9萬餘元。
【典型意義】
服現役年限俗稱“軍齡”,是軍人肩負國防重任的重要體現,承載著軍人保家衛國的奉獻與擔當。人民法院在案件中明確軍人服現役年限應計入累計工作時間,糾正用人單位不當行為,為用人單位落實退役軍人權益保障提供了指引,既有力維護了退役軍人合法權益,也彰顯了軍人奉獻國防的尊榮和價值。
案例4
積極融入雙擁工作 依法加強軍人軍屬救助力度
——王某因交通事故損害申請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張某亮系戍守邊疆的現役軍人。服役期間,張某亮的父親張某民駕駛二輪摩托車與李某駕駛的已經報廢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張某民被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李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張某民無責任。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張某民之妻王某、長子張某明、次子張某亮提起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訴訟後,人民法院判決李某賠償。該判決執行中,人民法院發現李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
【救助過程】
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張某亮在條件艱苦、危險性高的邊防線上長期服役。張某亮的母親王某年老多病,無勞動能力。張某亮之兄張某明離異後獨自撫養兩名未成年孩子,自身也患疾病,無法從事重體力勞動。為切實幫助解決家庭困難,消除張某亮後顧之憂和讓其安心守護邊疆,執行法院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對王某一家聯動司法救助,並開通救助“綠色通道”,優先安排,快速處理,第一時間發放救助金。同時,透過多元化聯合救助渠道,協同有關部門為張某亮家人發放軍人家屬補助款,解決其實際困難。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上下級人民法院合力開展涉軍案件司法救助、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軍人家庭中的“頂樑柱”因交通事故身亡,造成家庭生活困難。透過司法救助向軍人軍屬提供經濟幫助,是人民法院踐行司法為民理念,弘揚擁軍優屬光榮傳統,積極融入雙擁工作大局的務實舉措。人民法院用心用情辦理軍人軍屬救助案件,用足政策,加快流程,優先足額髮放救助款,解決了軍人軍屬的實際困難,讓軍人家庭切實感受到司法溫情,有利於堅定軍人安心服役、保家衛國的信心和決心。與此同時,人民法院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作,實施多元化聯合救助,有利於更充分保障軍人軍屬生活。
來源: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檢視原文
1 分鐘說明情況,律師盡快回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