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況下追訴期限的起算時間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有三種情形: 1.犯罪行為處於連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就是說犯罪人連續實施同一罪名的犯罪,時效期限從其最後一個犯罪行為施行完畢時開始計算。“連續狀態”是指犯罪人在一定時期,以一個故意連續實施數個獨立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如…

有三種情形:
  1.犯罪行為處於連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就是說犯罪人連續實施同一罪名的犯罪,時效期限從其最後一個犯罪行為施行完畢時開始計算。“連續狀態”是指犯罪人在一定時期,以一個故意連續實施數個獨立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如某罪犯多次在汽車上扒竊,其連續扒竊行為即是盜竊罪的“連續”狀態。
  2.犯罪行為處於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就是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在一定時間處於持續狀態的,時效期限自這種持續狀態停止的時候起開始計算。“繼續狀態”也就是持續狀態,是指犯罪人實施的同一犯罪行為在一定時間內處於接連不斷的狀態。如非法拘禁他人,在被害人脫離拘禁以前,該犯罪就一直屬於繼續狀態。
  3.在追訴期限內又犯罪的,前一犯罪的追訴期限從後罪的犯罪行為完成或停止之日計算。這裡的前罪和後罪並未限定為同一種罪名,只要構成犯罪即可。只要再犯新罪,前罪開始計算的時效期限就歸於無效,而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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