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涉嫌職務侵佔案,取保候審釋放

取保候審職務侵佔罪

案情簡介

違法犯罪經歷:2008年4月21日因涉嫌職務侵佔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逮捕,,重慶市X稅務事務所有限公司與合個體工商戶的稅務諮詢和建帳工作協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入職市X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後受公司指派,負責到X有限公司收取勞務建帳費。自2006年8月始,王某某利用掌管收取現金之便,先後21次將所收取的勞務建帳費合共人民幣123310元私下截留,侵吞,經辯護人確認實際侵佔瑞海公司的總金額為24001元,數額較小,且司法會計鑑定報告》鑑定結果是錯誤的為由申請取保候審,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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