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倪某 重慶市巴南區人 因涉嫌職務侵佔案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其妻於倪某被刑拘後第一時間慕名到本所委託刑事律師團隊,其妻向接待律師講述了倪某侵佔的金額和倪某在被抓獲前告知其妻的一些侵佔的具體情節,接受委託後,承辦律師瞭解了詳細情況後提出了辦理方案如下:倪某在某集團公司上班有三年時間,公司在解聘時並沒有將倪某的經濟補償發放給倪某,而且倪某在去年底以完成公司規定的數百萬元的業務量,只是有部分貨款沒收回,若貨款收回的話但按公司規定應提成數萬元,以上金額應存在爭議,且倪某對佔用的款項是暫時的,有歸還的意思表示,智豪律師團決定向有關部門反映並提出,在介入後會見了當事人後書寫律師意見,獲得有關司法機關的認可,隨即倪某涉嫌的罪名被檢察機關改為挪用資金罪,但律師的工作並未結束,倪某還有兩個未成年小孩撫養,父親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妻子沒工作,全家的負擔均在倪某一個人身上,律師決定為倪某爭取緩刑,在法庭上律師出示了收集的相關證據,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挪用資金數額提出有理有據的材料,最終某區法院依法對其判出緩刑。
本案於2010年9月結案歸檔
本平台展示的案例為個案,不代表同類案件結果,平台及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任何承諾。
免費諮詢刑辯律師
1 分鐘說明情況,律師盡快回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