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黃金行詐騙罪,智豪刑事律師網辯護免坐牢

緩刑詐騙罪

案情簡介

被告人孫某某,男,1963年5月11日生,海南儋州市人,漢族,小學文化,農民

被告人朱某某,男,1956年8月10日生,海南儋州市人,漢族,小學文化,農民

被告人何某某,男,1960年6月7日生,海南儋州市人,漢族,小學文化,農民

以上三被告因涉嫌犯詐騙罪於2004年8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被逮捕。

案情回放:被告人孫某某、朱某某和和某某在海南省儋州市共謀到外地用金黃色顆粒物冒充黃金,設圈套合夥詐騙他人錢財。2004年7月來到重慶,先透過婚姻介紹所徵婚方式認識被害人華某,後透過合夥設定圈套騙取華某人民幣45000元。後被害人華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孫某等三人被抓獲。

三被告被捕後,均找到了我們智豪刑事律師網,委託我們作為他們的辯護人,我們指派律師為他們提供辯護,提出犯罪情節較輕,認罪態度較好,能委託家屬退清贓款和繳納罰金,根據悔罪表現,請求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被法院採納,最終三名被告均被判處緩刑,避免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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