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夥同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獲利數十萬,智豪律師接受委託後成功為其取保

案情簡介

一、案情簡介
被告人梁某,男,湖南人,於2013年--2016年,在重慶期間,夥同他人為公司、企業等開具虛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涉案金額約有數千萬,獲利數十萬元,後被重慶市渝北區公安機關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
二、律師辯護
智豪律師接受委託後,第一時間會見了當事人梁某,認真聽取了梁某的意見,提出本案中梁某地位、作用顯著較低、較輕的意見。
同時,智豪律師在智豪律所特色的所有案件團隊討論制度的強大助力下,透過多次團隊討論、集體研究,為爭取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提供了大量的意見和建議。
智豪律師還專門製作書面的取保候審申請書,並與承辦機關多次溝通,在取保候審申請書中,智豪律師提到,被告人梁某認罪、悔罪態度好,且其應當認定為從犯,在共同犯罪中地位和作用均較小,所參與的次數和獲利與他人相比均有限,情節顯著輕微等情節。
三、案件結果
最終,智豪律師撰寫的取保候審申請書說服了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最終決定對梁某取保候審,予以釋放!
四、關聯法律法規
《刑法》第二百零八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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